希臘船東:減排責任不應由船東獨自承擔

希腊船东:减排责任不应由船东独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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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對於國際海事組織(IMO)的減排目標表示支持,但希臘船東聯盟仍認為,船東不應獨自承擔責任。

近日,希臘船東聯盟表示,船東一直因大幅減少行業排放而受到監管機構的不公平對待。希臘船東協會主席Theodore Veniamis在波塞冬海事展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監管方的關注焦點放錯了地方,造船企業和石油公司並未被納入。

Veniamis表示:“儘管航運是最環保的運輸方式,卻被無理要求實施立法和環境目標,而這些目標的實現卻主要取決於其他利益相關者。我們無法僅靠一己之力創造奇蹟。”

他表示,在波塞冬海事週期間已與國際海事組織(IMO)秘書長Kitack Lim以及歐盟運輸專員Violeta Bulc舉行了多次雙邊會議,均強調了這一點。

根據IMO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球範圍內的船舶所使用的任何燃油硫含量不應超過0.5% m/m。船東可通過為船舶安裝脫硫裝置、使用硫含量0.5%的低硫燃油(MGO/LSFO)或使用清潔燃料(例如LNG)等措施來履約。

希臘船東對IMO最近確定的去碳化目標表示支持。Veniamis上重申,船東選用低硫燃料“不存在問題”,但前提是“無論我們走到哪裡,煉油廠都需要向船舶供應低硫燃料。”

儘管許多石油公司已經表示,從2020年3月起可提供含硫量0.5%的船用燃料,但他們並沒有說這種燃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這存在責任和安全問題。不僅是生命安全的問題,還有可能將對船舶和設備造成損害的問題。”

儘管希臘船東協會支持IMO的戰略,但其打算利用其所有公開的溝通以及正式磋商渠道,提出應對當前環境挑戰的切實可行的建議。

不公正的感覺依然存在。Veniamis表示:“不要只關注航運。我們只是‘出租車司機’。我們只是購買船舶。”

他補充說:“想象一下,歐盟委員讓汽車司機負責減少發動機排放,而不是製造商和引擎製造商是怎樣一番景象。但在我們行業,從來沒有看到機構或委員站出來說這艘船不應受到責備。我們都汙染環境,但永遠不會看到任何關於快艇或遊艇的問責,因為那將影響旅遊業。”

(根據lloyd’s list,中國船檢等編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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