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单位通勤车接送员工发生交通事故需个人担责吗?

吴师傅来电咨询:我是西固一单位的大巴通勤车驾驶员,平时主要接送单位员工上下班。前段时间,我驾驶车辆在接送员工的过程中不慎出了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认定,我和对方负同等责任。经定损对方车辆损失3万元,由保险公司赔付2.5万元,剩下5000元单位则要求由我个人承担。请问,单位的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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