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霞林街道肖厝村民委员会改为肖厝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霞林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上报的《关于肖厝村实施村改居的请示》(莆城霞委〔2018〕37号)收悉,经5月9日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原则同意霞林街道肖厝村民委员会改为霞林街道肖厝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原肖厝村的区域和人口。

肖厝“村改居”审批后,请你街道尽快组织好“村改居”相关配套工作。一要尽快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导班子和相应组织,党组织挂牌称为“中共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肖厝社区支部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挂牌名称为“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肖厝社区居民委员会”。二要尽快建章立制。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居规民约和居民自治章程,并公布上墙。三要根据《福建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社区居民代表人数根据社区规模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少于五十人,不超过一百人。

此复。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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