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買東西給差評,賣家揚言要報復,你遇到過這種情況嗎?

4月25日,鄭州市消費者李海峰(化名)向中國消費者報反映,他在淘寶網名為“左鮮生新疆特產”的店鋪購買了幾包乾果,發現缺斤短兩和瑕疵,於是聯繫賣家提出了自己的意見,沒想到對方態度極其惡劣,並告知他之前威脅其他買家的案例,以此來進行恐嚇。李海峰心生不滿,隨後雙方言語激動起來,他提出要給賣家差評,對方竟然威脅要“血洗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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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賣家對李海峰進行瘋狂的謾罵,諸如“想死的東西”“河南狗”“跟你客氣 把自己當個人”“快點蠢貨”如此侮辱性詞彙,實在氣不過的他在一系列的威脅下還是給了賣家差評。

僅僅2分鐘後,對方就發來了4月29日下午13點10分,“阿克蘇—鄭州”的機票訂單截圖,並貼出了李海峰的收貨地址、電話等個人信息。與此同時,李海峰的手機收到兩條賣家發來的短信:“希望你不要尿褲子。你刪差評都不行,給我下跪都不行。”

感受到威脅的李海峰決定向淘寶網反映問題,並向店鋪所在地,新疆阿克蘇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報警。緊跟著,淘寶網方面打電話告知李海峰,根據他的反饋情況,已經向上級進行了彙報,將根據調查結果向他進行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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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蘇警方聯繫李海峰,並已經核實賣家確實購買了前往鄭州的機票,但警方認為:對方僅存在文字威脅,而並不是當面口頭威脅,按規定是不滿足行政拘留的條件的。

但警方表示,他們將向有關法制部門進行諮詢,再根據進一步調查結的果,依法處理。


根據現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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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賣家的行為肯定是觸犯了法律法規,但是是否觸及刑法,是否構成刑事犯罪,還尚存爭議,有待進一步調查

此前,河南一女性買家接到賣家的快遞電話,被引誘出來後,在光天化日之下被賣家毆打,該店目前被淘寶進行了封店處理。

但律師認為:對待這種嚴重威脅人身安全的威脅、恐嚇行為要及時報警,公安部門也應當積極應對,一定要避免實際危險的發生,等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後果後再彌補也為時已晚。

同時,交易平臺也應該建立健全完善的篩查制度,對賣家進行安全和普法教育,對此類商戶進行嚴肅處理並進行信用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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