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辣辣的太阳之下
一出门,遮阳是指定动作
防晒、防雨,遮阳(雨)伞
可以称得上“神器”,确实管用
但加装在摩托车、电动车上,却有致命危险
为加强摩托车、电动车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城市交通乱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潜江市公安局决定自2018年5月28日起在全市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1、严厉查处擅自安装遮阳伞等有碍交通安全的装置的交通违法行为。
2、严厉查处不遵守交通信号通行、逆向行驶、未在规定的车道内行驶或停放时妨碍其它车辆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3、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4、严厉查处组装、已达报废标准或无牌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5、严厉查处新能源汽车应上牌而无牌、已上牌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1、不驾驶无合法来源和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摩托车和电动车,不要把车辆交给安全意识差的和无驾驶资质的人员驾驶。
2、不要驾驶和乘坐擅自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和电动车,遮阳伞危险大,遮挡视线,影响车辆平衡,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3、驾驶和乘坐摩托车及电动车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不戴头盔等于自杀式骑行”。
4、驾驶车辆不逆行,要各行其道,在靠道路最右侧车道通行。转弯时要注意观察身后有无来车,要提前开启转弯灯,不突然变道、调头。
5、驾驶车辆不超速、不飙车、不闯红灯、不抢道、不乱停乱放、不违法载人载货。
6、夜间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要开启车灯。
7、不酒后驾驶、不无证驾驶。
广大电动车、摩托车车主文明行车
让我们的城市温馨一点
安全驾驶,让家人放心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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