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吞儿童生存钱 当省长面斥责灾民依靠政府 “蝇贪”危害猛于虎!

央视网消息:从灾区重建中捞“好处”,贪污百姓的“救命钱”,党纪国法绝不容忍。

6月19日,《检察日报》刊发的《渎职受贿交织,肥了自己坑了国家》一文中,披露了山东省援川指挥部园区建设组原副组长张敏在四川北川灾区重建项目上渎职受贿的犯罪细节。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为了帮助北川县迅速恢复建设,山东省援川办与北川县政府签订协议,在北川县建设产业园。当时,张敏担任园区建设组副组长,主要负责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及监管入园企业建设等工作。

谁曾想,这位“援建官”竟在重建灾区的钱款上打起了主意。

不法商人杨某在济南市注册了一家空壳公司,盘算利用山东省援建北川灾区优惠政策“发财”;“援建官”张敏也在不断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计算着如何安全地从灾区重建项目上获取“好处”。

张敏在明知空壳公司存在用假发票、假票据虚报的情况下,利用职权强行通过了对该公司的审核,使其获得两笔补助款。杨某“信守承诺”,按照补助款项10%的比例“回报”给张敏102万余元。

“我现在非常后悔,自己手中有了权力,就头脑发热,不知道怎么使用了。除杨某的公司外,我还帮助另外三家企业入园,也收了好处费。”案发后,张敏主动交代了其收受其他三家单位贿赂情况。

庭审当日,公诉人对张敏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直接损失达1960万元、受贿157万元等犯罪事实进行了讯问和举证。最终,张敏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私吞儿童生存钱 当省长面斥责灾民依靠政府 “蝇贪”危害猛于虎!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原州长杨红卫(资料图)

从灾区重建中捞“好处”的还有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原州长杨红卫。

2009年7月,楚雄州姚安县发生6级地震,杨红卫陪同时任云南省省长秦光荣慰问受灾群众。秦光荣俯身询问一名男性受灾群众家中受灾情况,男子突然失声痛哭,说没水喝,也没饭吃。站在后排的杨红卫一把拨开省长冲到这位群众身前厉声怒斥道:“你是男子汉,要自己想办法解决,不要什么都依靠政府!”

地震造成6个县31个乡60余万人受灾,1万余间房屋倒塌。震后,国家财政拨款支持受灾群众房屋重建。然而,村民入住后发现,新居普遍墙面开裂、楼顶塌陷,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根据云南省纪委的调查结果,杨红卫在楚雄市姚安县“7•09”地震恢复重建工作中失职,对灾后重建房屋质量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检察机关指控,杨红卫先后单独或与妻子余赛英共同收受贿赂人民币共计979.15681万元、美元4.78万元、港币3万元、澳元1万元,收受黄金、钻戒等贵重物品折合人民币18.5186万元。同时,在两个项目推进审批中滥用职权,分别造成公共财政资金损失人民币6600万元和2亿元。

实际上,在救灾或者重建过程中捞“好处”的干部并非孤例,而且多数涉案人员为基层干部。低保金、危房改造资金、救灾款,当腐败分子向这些“救命钱”伸出贪婪的手,不论金额大小,引发的民愤是极大的。

有些案件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它们的恶劣影响,却不能仅仅用金额的多少来衡量。

2013年,山东泰安市宁阳县有20多个符合救助条件的孩子通过了审批,可以得到每月600元福利救助金。

宁阳县民政局福利办原主任张士龙作为经办人,利用职务便利,把前9个月的钱私自取走后,对他们谎称救助金是从10月才开始发放的。20多个孩子1到9月的救助金共15.74万元,被他用来炒股以及日常消费。

这些孩子要么是孤儿,要么是父母有严重残疾,都是极度贫困的家庭。12岁的小静,父亲去世,母亲失明,母女俩每月靠160元低保金和600元儿童福利救助金生活。9个月总共5400元的福利救助金,看起来不多,对他们却不是一个小数目。

最终,张士龙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今年3月15日,浙江温州市泰顺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钟某涉嫌贪污罪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12月至2017年4月,钟某担任三魁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社会事务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经手发放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旧房改造救助资金、养老服务补贴资金、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等特定款项的职务便利,在400多位残疾、失能老人等社会救助对象的“救命钱”上动心眼,以制作虚假支出凭证、工资报销表、会议记录、假冒补助人签字等形式将贪污救灾、扶贫、养老特定款项57.4万元转入自己账户内,用于偿还其父亲债务及个人生活支出。

2016年4月份,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司法解释,贪污受贿在300万元以上,或是贪污受贿在150万元以上,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等6项加重情节的,都将从重处理。

根据司法解释,贪污受贿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情节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017年3月21日,国务院召开的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强调,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紧看住和管好用好扶贫、低保、棚改、医保资金等群众的“生存钱”“救命钱”,使惠民资金和项目真正发挥效用。突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严厉查处基层各种微腐败、小官巨贪等问题,不断巩固基层反腐成果。

如果手握权力的公务人员带头监守自盗,不仅让国家财产受到损失,对社会风气的破坏,对公理人心的伤害,是难以估量的。加大力度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既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举措,也是人民对反腐的客观要求。每当一名腐败分子被查处,得到的都是百姓由衷的赞许和拥护。人民的获得感,才是一个国家最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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