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高速公路超速被罰?

超速可以在高速公路非現場罰款榜上排第一名的違法行為,每年政府因此而增加的非稅收入不在少數。看著大好的高速公路,又直又寬敞,許多小夥伴們不由得心生抱怨。這麼好的路,把速度給限了不給跑快,不是可惜了麼!事情真的應該這麼看麼???

如何防止高速公路超速被罰?

一、限速的依據。

首先,你得知道有個叫設計時速的東西。高速公路作為國家及省的重要幹線公路,在設計之初一般是考慮了經濟及地理因素的,也就是能跑多快與想他跑多快兩方面的考慮。後來接手的交警部門也是按照當初設計的標準規劃,不是想怎麼弄就怎麼弄的。

在地形、地質良好的平原、丘陵地段,或國家重要幹線,連接經濟圈經濟中心的,一般採用120km/h或100km/h。我國現在大多數高速公路也都按照這個標準進行設計。總的來講,感覺路兩邊都沒什麼山,也沒有經過隧道的高速公路一般都採用的這個標準。

當受地形等自然條件制約時,其設計速度可選用80km/h。多見於中西部地區,道路及周邊特點就是山高,隧道橋樑多。

個別特殊困難地段採用60km/h的設計速度。這個小夥伴們不用多考慮了。不是常態化的,難得碰到幾處。

二、限速的意義

限速,是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個事情,要想說服所有人,基本是不可能的,但既然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都有這麼個東西存在,也就必然有他的道理。即便德國對高速公路飆車那麼寬容的國家,也還是有限速路段的。

如果人人能正常行駛且能照顧他人,車輛又不出什麼意外的話,理論上想跑多快都沒有問題。但就目前的行車文明程序,我對別人(包括我自己)是不怎麼放心的。

敢說沒有碰到過在車道之間來來去去亂穿插的?敢說沒有碰到前方超載的貨車丁點坡道都爬得要死,還佔用著左側的快車道不讓道的?敢說沒有錯過高速出口在行車道上一腳踩死甚至倒車的?這時候,出現一臺不限速的車,想想那個畫面,那個酸爽。

三、如何遵守

說完了限速的依據和意義,那麼如何才能遵守限速不被罰款呢。公安部已經出臺了參考性的意見,要求各地在超過限速值一定範圍內的超速違法只警告不罰款和扣分,10%左右的寬限值,很多地方已經實施。經常跑車的做到以下幾點,也能少交點罰款。

(一)留意公告。如果你經常性的跑一條線路,那麼這條線路上的固定測速設備都是對外公告了的。記住那幾個點,你也就避免了大多罰款。

(二)開啟導航。現在大數據應用的比較多,一個路段車輛被罰的多了,這個點經常會被導航公司加到數據庫裡面去。如果你去一個陌生的地方,還是開啟導航來得實在。

如何防止高速公路超速被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安全法》

第四十二條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

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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