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十大定律-阿罗不可能定律

经济学十大定律-阿罗不可能定律

经济学十大定律-阿罗不可能定律

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用语:

我们代表了大多说人的意愿

这是人民做出的选择

历史的选择终于落到我们的头上

以上说法很有煽动性,听了后让人热血沸腾。然而,这是真的吗?最终决定的选择究竟是谁的选择?当我们说「人民的选择」或者「历史的选择」的时候,我们究竟在说什么?

「阿罗不可能定律」正是解决以上问题的。

Arrow's impossibility theorem is an impossibility theorem stating thatwhen voters have three or more distinct alternatives (options), no rankedvoting electoral system can convert the ranked preferences of individuals intoa community-wide (complete and transitive) ranking while also meeting aspecified set of criteria: unrestricted domain, non-dictatorship, Paretoefficiency and independence of irrelevant alternatives.

——Wikipedia

以上说的比较复杂,大体的意思是,在人们有多种不同选择的情况下,选举不一定能够反映出大多数人的意愿。

看一个例子:

经济学十大定律-阿罗不可能定律

假定一个单位里面有三个人,他们面临一个选择,就是要选一个地方去开他们的公司年会。这三个地方分别是最热的夏威夷、最冷的芝加哥和气温中等的华盛顿,这三个城市在这三个人心目中的排序分别是:

  • 第一位选民的顺序是:夏威夷比芝加哥好,芝加哥又比华盛顿好;
  • 第二位选民的顺序是:华盛顿比夏威夷好,夏威夷又比芝加哥好;
  • 第三位选民的顺序是:芝加哥比华盛顿好,华盛顿又比夏威夷好。

你猜他们通过投票,最终会选择哪个城市去开他们的年会呢?如果我们组织一次选举,让这三位选民在夏威夷和芝加哥之间做出选择的话,那么根据他们的偏好夏威夷得两票,芝加哥得一票。

第一位候选人和第二位候选人,他们喜欢夏威夷多于芝加哥;而只有第三位候选人是喜欢芝加哥多于夏威夷的。二比一,结果夏威夷会被选中。

但是如果让这三位选民在芝加哥和华盛顿之间做选择呢?那芝加哥会获胜。

因为第一位选民和第三位选民,都是喜欢芝加哥多于喜欢华盛顿的;只有第二位选民是更喜欢华盛顿,而不喜欢芝加哥的。二比一,芝加哥会获胜。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让这三位选民在华盛顿和夏威夷之间做选择,这时候华盛顿会获胜。

因为第二和第三位选民都是更喜欢华盛顿,而不那么喜欢夏威夷的;只有第一位选民,他喜欢夏威夷的程度多于他喜欢华盛顿的程度。二比一,华盛顿会获胜。

发现有趣的问题了吧?在这三次选举当中,夏威夷、芝加哥和华盛顿都分别获胜了。这三个不同的城市都可能获胜,它们面对的是同样的选民,在这选举当中,也没有任何不正当的事情发生,每个人都如实地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但即便是这样,他们也选不出到底哪个城市才是最合适的,三个城市都有可能获胜,到底哪个城市获胜,完全取决于这些选举是怎么组织的。他们面临的选择是什么,被选中的城市就是什么。

——来自《薛兆丰的经济学课》

看完例子,不知道你是什么感觉。人民的意愿似乎有点多,似乎有点飘忽不定。

然而,你可能觉得不对,现实中的选择没有进入循环,只有一个确定的结果啊?

的确是这样。因为现实中的选举可不像例子那样,把所有的选择都清楚的放到你面前。

现实中的集体选择可能只问你一个问题,然后一锤定音。你以为你已经做出了主动选择,其实你只是做出了提问者想要的选择而已。

所以 ,议题的选择尤为重要。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议题的结果。

回到开头的问题:到底什么「人民的选择」?

其实,没有什么人民的选择,有的只是会议召集者的选择。或者说人民的选择太多,会议召集者只是选择了一种人民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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