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書記、省長同時批示,江蘇三項措施嚴防“虛假整改”

江蘇省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發現的虛假整改問題高度重視,近期,江蘇省委書記婁勤儉批示,要求各地“實事求是紮實穩步推進整改,嚴防嚴處弄虛造假”。江蘇省長吳政隆批示指出,各地“在抓好整改的同時,必須切實解決作風不實和‘造假’問題,壓實各級領導的責任”。

省委书记、省长同时批示,江苏三项措施严防“虚假整改”

為落實好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的批示精神,江蘇省著力構建三項機制,堅決向“表面整改”“假裝整改”“敷衍整改”等問題“開刀”。

三項機制

01

一是建立完善中央環境保護督察交辦問題整改銷號制度

制訂督察交辦問題清單,逐一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責任單位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整改任務完成後,正式向設區市人民政府申請核查。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審核通過後,向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江蘇省領導小組申請銷號。省有關部門牽頭負責的整改事項完成後,同樣向整改領導小組申請銷號。省整改領導小組組織現場核查,重點審核“表面整改”“假裝整改”“敷衍整改”等問題,審核通過後銷號,不通過的納入未完成整改任務清單,通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或省有關部門,督促繼續整改。

02

二是建立完善環境信訪領導包案負責制度

對中央環保督察組2016年交辦的信訪件,實施領導包案負責制。每個設區市黨政領導包案負責一個縣(市、區)的中央環保督察交辦信訪件,每個縣(市、區)領導具體包管一箇中央環保督察交辦重點信訪件,把每一個信訪件都落實到具體領導、具體責任人,實現“全面覆蓋、不留死角”,切實把壓力傳導到位、責任壓實到位。

03

三是建立完善重點信訪件聯合督查督辦制度

組織省環保、公安、紀委監委等部門成立聯合督查組,對各地案件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進行現場督查督辦,重點督辦存在“表面整改”“假裝整改”“敷衍整改”及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的案件,依紀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特別是對工作作風不實、存在謊報瞞報虛報整改情況等“造假”行為的,從嚴從重處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確保每件交辦件都能查處到位、整改到位、問責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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