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貝爺”捕殺食用巨蜥被判刑

景洪“贝爷”捕杀食用巨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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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贝爷”捕杀食用巨蜥被判刑

家住景洪市勐養鎮某村民小組的被告人巖某萬萬沒有想到,只因在自家門口排水溝裡殺死並與親友分食一隻巨蜥就觸犯了刑律。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一審以犯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被告人巖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景洪市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巖某非法殺害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巨蜥,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遂作出上述判決。

景洪市人民法院艾相宰

景洪“贝爷”捕杀食用巨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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