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庫:幫老人了卻“最後的心願”

(天津政法報)2018年初的這個冬天,天氣異常寒冷,位於和平區社會組織孵化中心二樓的天津遺囑庫卻是非常熱鬧。許多老人在兒女的陪同下來立遺囑。據瞭解,自2015年6月,天津遺囑庫正式啟用以來,已為本市兩萬多名老人訂立遺囑。據統計,目前遺囑庫絕大多數諮詢都與財產繼承、分割有關。很多老人專程前來,看中的就是天津遺囑庫有專業人員可以提供法律上的諮詢和幫助。

老年人觀念更新 遺囑需求走高

隨著當今社會老齡化的加速,涉及老年人的贍養、財產等問題越來越多,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以立遺囑的形式處理個人財產成了老年人的首選。但是,由於遺囑涉及的法律條文較多,如果設立遺囑不規範或者內容超出法律允許的範圍,容易造成繼承人之間的矛盾,最終導致遺囑失去法律效力。有數據顯示,超過60%的遺囑在遺產糾紛中被法院認定為無效。

天津遺囑庫負責人周立瑩表示,現在老年人逐漸有了法律意識,一些老人打算提前立遺囑,但是不清楚相關法律方面的規定和程序,對於合法有效的遺囑有哪些具體條款和格式等都不十分了解,甚至有些人錯誤地認為只要口頭說了,或者子女們都當面同意了,遺囑就可以生效。近幾年,由此引發的無效遺囑、老人被騙的官司很多。在此情況下,由專業機構、專業律師來為那些想立遺囑卻對法律要求不甚瞭解的老人提供服務和幫助,就顯得十分必要了。

父母遺產 獨生子女未必全繼承

近幾年,到天津遺囑庫諮詢的獨生子女家庭,90%以上都會詢問“不立遺囑,獨生子女能否順利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對此,業內人士建議,保證子女能順利繼承父母遺產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父母在生前立下有效遺囑。

周立瑩介紹說,現實生活中,很多老人都不把立遺囑這件事放在心上,覺得自己身體還很健康,這時候立遺囑有點“晦氣”。但是,這種想法容易導致獨生子女繼承難。

我國《繼承法》規定的遺產繼承順序,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且份額均等),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若沒有,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繼承發生後,必須所有的法定繼承人放棄繼承,父母的房子等財產才可過戶到自己獨生子女的名下。如果沒有寫遺囑,一旦父母比祖父母、外祖父母先去世,則遺產將流轉到父母的兄弟姐妹那裡。這些繼承人故去時,財產會再繼承,導致房產等財產在經歷過幾次繼承之後,散落在更多的遠親手中。

另外一個問題是,獨生子女的父母離世之後,孩子辦理財產繼承時,如果無法通過正常渠道獲知父母銀行存款在哪裡、有多少的時候,為了繼承全部遺產只好打繼承官司。而現實中,獨生子女起訴無法立案的問題真實存在。

而且,獨生子女繼承父母留下的房產,公證手續繁多,例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死亡證明要到原籍去開,還有如母親去世後父親沒有再婚的證明、父母沒有其他子女的證明……

周立瑩說,我國《繼承法》規定,遺囑繼承的效力優先於法定繼承。因此,父母若想子女順利繼承,最好在生前立下有效的遺囑,指定繼承人,註明重要信息(如父母在遺囑中註明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否去世以及去世時間),使子女將來辦理繼承時可簡化手續。

先體檢更保險 精神評估更周全

家住河東區的楊大娘有一養子和一養女,但生活是由侄子和侄女照顧。後來,楊大娘寫下遺囑,只要侄子和侄女在其晚年入住養老院後仍繼續給予照顧,併為其料理後事,便將自己的房屋贈與侄子侄女。不料,楊大娘在立遺囑後不久被診斷為患老年痴呆症,並於一年後去世,她的侄子、侄女、養子、養女為繼承楊大娘的遺產發生衝突。侄子、侄女訴至法院,要求按楊大娘生前遺囑確認房產歸他們所有。庭審中,養子稱楊大娘被確診患有老年痴呆症,故遺囑應屬無效。

周立瑩說,遺囑庫在為老人諮詢和起草遺囑以後,需要老人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自書遺囑和精神評估報告,之後現場辦理遺囑登記和保管。為避免老人來回奔波,天津遺囑庫開通了精神評估便民通道,實現“一站式”辦理。

天津遺囑庫還專門為老人準備了“家風傳承卡”,老人在立遺囑的同時可以寫下給子女的留言。老人去世後,子女來遺囑庫領取遺囑時,就能夠看到老人對子女的交代。有一名退休教師給孩子留下了自己的人生感悟,希望孩子能以善為本,關愛他人。“我們希望通過遺囑弘揚中華傳統美德,讓社會形成敬老愛老的氛圍,子女不要只盯著父母的財產,更要重視美德的傳承。”周立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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