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后,公司之前欠的债务就不用还了吗?

很多老板,认为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后,公司之前欠的债务就不用还了。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后,公司之前欠的债务就不用还了吗?

这是误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应当依法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履行清算义务,不能以其不是实际控制人或者未实际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为由,免除清算义务。如果股东未在法定的期限内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致使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因未经过法定程序的清算(无法清算)要求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需对“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和“无法清算”的损害事实、应清算而未清算的行为以及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二、公司股东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组成清算组清算或提供清算材料,作为自己不承担连带责任的抗辩理由。

三、债权人不能够证明“无法清算”情形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

四、小股东不能以其不是控股股东或不参与经营管理作为不承担清算义务的抗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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