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恐怖童谣”,藏在课外读物里的“大灰狼”

「关注」“恐怖童谣”,藏在课外读物里的“大灰狼”

“杀人的最高境界,就是把人吓死”“尸体不见了,你听过这首歌谣吗?”……近日,有媒体报道,武汉的童先生在今年刚上小学的孩子的读物中发现了这些恐怖的内容。

不久前,媒体曝光了从境外网站流入的“邪典视频”,孩子们熟悉的卡通形象在视频中演绎起血腥暴力色情的情节,无形中必然会戕害孩子的身心健康。而在图书市场,恐怖、惊悚题材的书籍和儿童书籍一起摆放在书店中,再次引发家长们的担心。

「关注」“恐怖童谣”,藏在课外读物里的“大灰狼”

李红笛/制图

“十个小兵人,外出去吃饭;一个被呛死,还剩九个人。九个小兵人,熬夜熬得深;一个睡过头,还剩八个人。八个小兵人,动身去德文;一个要留下,还剩七个人……”这是著名推理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作品《无人生还》中的一段恐怖童谣,伴随作品闻名世界。

“杀人的最高境界,就是把人吓死。”

“尸体不见了,你听过这首歌谣吗?”

……

近日,有媒体报道,武汉的童先生在今年刚上小学的孩子的读物中发现了这些内容。他发现,书里面有很多杀人、抛尸的细节,自己看了都瘆得慌,然而孩子对此却表现得很是茫然,这让童先生很担忧。

“这其实是一本悬疑推理类图书,就是一部文学作品,不是少儿书。”读者周女士表示,每本图书在封底上都有上架建议,其实就是简单图书分类,家长很容易甄别是不是童书,“但由于阅历所限,孩子自己买书的话,可能比较容易受‘童谣’二字误导”。

「关注」“恐怖童谣”,藏在课外读物里的“大灰狼”

书店中,一位小朋友拿着一本名为《恐怖童谣》的书。钟心宇/摄

公众对这则新闻迅速地作出了反应。

有网友留言说:“这样的书可以出版吗?”“出版社和作者为了挣钱,已经疯了”……此外,有媒体也迅速发布了评论文章《别让“恐怖童谣”摇落了童年的芬芳》。

「关注」“恐怖童谣”,藏在课外读物里的“大灰狼”

与此同时,另一部分网友则认为,“书籍本来就是分类的,书店也不是童书店,家长要管好自己的孩子”“家长有些小题大做,草木皆兵了”……

「关注」“恐怖童谣”,藏在课外读物里的“大灰狼”

儿童阅读市场时现争议读物

早前,网络“邪典动画”闹得沸沸扬扬,家长们面对随时可能进入孩子视野的暴力、恐怖、色情等内容均保持高度警惕。

与此同时,整个社会对青少年阅读市场的关注也保持着紧绷状态。据公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部署的“护苗”行动中,

全国共收缴非法出版物210余万件,其中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物17万余件。

“恐怖童谣”事件中,针对童先生的反映,武汉市文化局工作人员表示,将派人前往涉事书店进行调查核实,查明书店是否出售违法出版物,然后作出相应处理。

“纯粹以恐怖情节来哗众取宠的恐怖、惊悚类图书的确应该严格管制,但是,对于有较高审美价值及教育意义的恐怖类作品,还是应当允许其出版,以保护文学艺术创作和未成年人阅读此类作品的权利。”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秦涛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关注」“恐怖童谣”,藏在课外读物里的“大灰狼”

某图书大厦内摆放整齐的少儿图书,分类明确。上官云 摄

事实上,类似《恐怖童谣》这样的读物引发争议,呼吁加强儿童读物监管的事件并不是个例。早在10年前,英国漫画书《找死的兔子》引进国内时,就引起过家长们的恐慌,家长甚至呼吁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封杀。

《找死的兔子》被引进短短的几个月,各大书店就卖脱销了,一只每天在寻死,想出各种自杀方法的兔子迅速成为了孩子们心中的宠儿。然而,在家长眼中,这就是一本“自杀手册”,腰封上的《小白兔自杀手册》更是让家长触目惊心。

尽管当年家长们的呼声很高,但是《找死的兔子》并没有彻底被封杀,今天的读者依旧可以买到。然而,在它出现的前一年,日本心理悬疑漫画《死亡笔记》却难逃被彻底封杀的命运。

据媒体报道,《死亡笔记》因包含了死亡、报复等诸多黑色感情因素被有关部门封杀。截至2007年6月,全国共查缴《死亡笔记》图书5912册、音像制品1364盘、印刷品572件。

不适宜未成年人的读物应明确标注

“心智尚未发育成熟的孩子,阅读此类书籍会对他们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建议做好相关监督工作。”童先生的新闻出来后,即有心理老师印证了家长们的担忧。

“身为父母,肯定不愿意孩子读太多恐怖、血腥细节的书,担心引发孩子模仿或者心理受影响。”一位家长说,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难以全面顾及孩子的读物选择问题,“除了打击非法少儿出版物外,还希望能将不适宜未成年人阅读的字样印在图书封面上,给家长、书店,也给小读者自己做个参考”。

「关注」“恐怖童谣”,藏在课外读物里的“大灰狼”

一本童书中收录的民间童谣《外婆桥》。这种风格清新的童谣比较受小读者喜爱。上官云 摄

如何避免恐怖、惊悚的故事走进未成年人的世界?

江苏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史纯接受采访时表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读物、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基于此,不适宜未成年人阅读的合法出版物被出售给他们,相关书店的经营者有更大的法律责任。

“尽管书店作为具有销售图书合法资质的经营主体,在一般情况下,其与消费者之间的正常图书买卖行为不受干预,但是,鉴于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发育上的不成熟,我国在未成年人消费文化产品时对其实施特殊保护。”秦涛也认为,当中小学周边的书店向中小学生出售恐怖、惊悚图书时,实际上已经触犯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然而,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一天对此有不同的观点。在他看来,让书店销售人员分析判断哪一本书适合,哪一本书不适合,显然不现实。“尽管书店要承担责任,但是因为缺少‘合适’与‘不合适’的标准,很难准确判断所出售的每一本书是否都适合未成年人阅读。

“其实出版条例中已有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进行区别对待的含义,不过因为缺少统一的、明示的责任要求,而没有得到实际落实。”陈一天指出

「关注」“恐怖童谣”,藏在课外读物里的“大灰狼”

某书店内,这些童书摆放在专门的少儿图书区域内,方便读者翻看。上官云 摄

拒绝“恐怖童谣”上儿童书架,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

一方面要加大涉及少年儿童读物的审查力度,对于一些只是出卖书号,而对书籍的内容不闻不问的出版社,要加大惩罚力度。另一方面要引导作者,多创作适合儿童心理的作品,引导儿童健康成长。

别让“恐怖童谣”摇落了童年的芬芳。

对此,你有什么建议吗?

「关注」“恐怖童谣”,藏在课外读物里的“大灰狼”

宁夏禁毒—往期要闻回顾

「关注」“恐怖童谣”,藏在课外读物里的“大灰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