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劍!為了英烈的名譽

亮剑!为了英烈的名誉

製圖/朱濉

《英雄烈士保護法》實施50天來,我省檢察機關已啟動15件公益訴訟

一項依據

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英雄烈士保護法》規定,英雄烈士沒有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提起訴訟的,檢察機關可依法提起訴訟保護英烈名譽等

一份責任

英烈事蹟、精神所表現出的民族精神、社會信仰和價值引領等,都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載體,屬於公共利益範疇,因此,保護英烈名譽也是檢察機關的職責所在

一組探索

用法治手段保護英烈名譽,我省檢察機關主動亮劍,截至目前,已摸排英烈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線索30餘件,立案15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4件

一個思考

保護英烈名譽,不是檢察機關“包打天下”的事,需要各職能部門間形成保護合力

15件英烈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

●中江縣檢察院針對網絡上以不當言論侵害英烈黃繼光名譽、榮譽的情況,向縣公安局發出檢察建議

●中江縣檢察院針對英烈紀念設施存在老化或損壞的情況,立案三起,分別向縣文體廣電局、繼光鎮政府、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

●內江市東興區檢察院針對雙才烈士陵園保護不力的情況,向區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

●內江市東興區檢察院針對順河鎮烈士墓被汙損的情況,向區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

●古藺縣檢察院針對辛亥革命烈士墓毀損立案兩起,分別向縣民政局、縣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局發出檢察建議

●資中縣檢察院針對喻培倫青年讀書處紀念碑的破壞、汙損情形,向縣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

●資中縣檢察院針對當地三個烈士陵園設施、環境受到破壞、汙損的情況,向縣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

●儀隴縣檢察院針對網絡上詆譭和否定張思德形象和精神的言論,向縣公安局發出檢察建議

●通江縣檢察院針對川陝蘇維埃紅軍標語等紅色文物存在毀損的情況,向縣文物局發出檢察建議

●雅安市檢察院針對名山區烈士陵園被房地產開發商侵佔的情況,於6月8日立案調查

●宜賓市翠屏區檢察院針對陳紹光烈士紀念設施保護不力的情況,向區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

●宜賓市翠屏區檢察院針對“余文涵紀念廣場”保護不力的情況,向區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

6月19日,儀隴縣檢察院民行科科長覃燕期盼的消息傳來——當天,儀隴縣公安局反饋稱,損害英雄張思德名譽的網帖已刪除7條。

這源於今年5月15日儀隴縣檢察院啟動的一起公益訴訟案件。

5月1日起,《英雄烈士保護法》正式施行,其中規定,檢察機關可依法提起訴訟保護英烈名譽。據此,儀隴縣檢察院針對網上存在侵害張思德名譽的情況,啟動公益訴訟,向公安機關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很欣慰,以公益訴訟制度為後盾,英雄名譽得到保護。”收到公安機關的反饋,覃燕說。

用法治手段保護英烈名譽,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我省檢察機關主動亮劍,截至目前,已摸排英烈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線索30餘件,立案15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4件。

亮劍之因

損害英烈名譽的行為屢禁不止,對英烈名譽等的法治保護十分緊迫

《英雄烈士保護法》一大亮點即是建立了保護英烈的公益訴訟制度,規定英雄烈士沒有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提起訴訟的,檢察機關依法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為何要賦予檢察機關在英烈保護領域啟動公益訴訟的職責?省檢察院民行處處長劉勃認為,這是基於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的憲法定位以及檢察官作為公共利益代表的身份。“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而英烈事蹟、精神所表現出的民族精神、社會信仰和價值引領等,都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載體,屬於公共利益範疇,因此,保護英烈也是檢察機關的職責所在。”劉勃說。

相較於一般民事主體,劉勃認為,檢察機關作為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身份有其優勢。“提起訴訟需要專業的法律知識素養,檢察機關具有專業優勢,而且作為國家機關,檢察機關有法定的履職手段,在調查收集證據等方面也具有優勢。”

劉勃同時表示,作為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針對相關職能部門違法或怠於履行保護英烈名譽等職責的行為啟動行政公益訴訟,也能起到很好的監督與督促作用。

亮劍之舉

14件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保護英烈名譽等

《英雄烈士保護法》實施的第二天,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廳就出臺通知,要求全國檢察機關民行檢察部門貫徹《英雄烈士保護法》,捍衛英雄烈士榮譽與尊嚴。隨即,我省巴中、雅安、宜賓、南充、德陽等地檢察機關啟動線索摸排。通過走訪民政部門和部分英烈紀念場所,查看紀念設施等,調查瞭解當地英烈保護領域工作基本情況和行政機關保護職責的落實情況。同時,通過調查、蒐集損害英雄名譽的言行、事件等,我省各地檢察機關共彙總收集到30餘條公益訴訟案件線索。

發現線索,立即“亮劍”。篩查線索之後,我省檢察機關對15起案件立案調查。

辦案過程中,覃燕和同事也遇到了一些難題——比如,如何確定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有針對性地發出檢察建議。“行政機關的職能龐雜,我們專門去儀隴縣編辦查閱了相關資料,最終確定公安機關對維護網絡信息安全有責,於是發出檢察建議。”覃燕說。

據統計,截至目前,全省檢察機關已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4件。南充、德陽檢察機關對網絡不當言論詆譭張思德、黃繼光等名譽的行為,依法督促相關行政機關履行監管職責;內江、瀘州、巴中、宜賓檢察機關對相關行政機關怠於履行對烈士墓、烈士陵園、紅軍文物遺蹟等監管責任的情形提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相關行政機關履行修繕、維護、管理職責,方便人民群眾瞻仰、悼念。

“訴前檢察建議是行政公益訴訟的第一步,若行政機關仍不積極履行《英雄烈士保護法》等規定的職責,將作為被告站在法庭上。”劉勃介紹說,行政公益訴訟的最終目的並非將行政機關告上法庭,但訴訟讓檢察建議有了制度剛性,能更好地發揮督促行政機關履行保護英烈職責的作用。

亮劍之力

讓更多人明白法律的底線 也能警示相關職能部門自覺擔起肩上的責任

收到檢察機關發來的檢察建議,儀隴縣公安局網安大隊教導員張崇凱和同事也積極展開行動,處置網絡上侵害張思德名譽的信息。“我們專門作了部署,要求在今後的工作中加強對相關信息的監控。”張崇凱介紹。

在古藺縣,針對“辛亥革命烈士墓”保護的行政公益訴訟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後,該縣民政局與縣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局(文物局)對“辛亥革命烈士墓園”內破損的大理石墓碑進行了更換,並將原設計不科學的空心基座改為實心基座,民政局還安排落實專人對陵園進行看護和日常管理。同時,古藺縣委、縣政府決定在全縣開展紅色革命遺蹟、紀念設施、英雄尊嚴、榮譽保護的專項行動。

“公益訴訟解決的不僅是個案問題,影響將是深遠的。”劉勃認為,這些案例能讓更多人明白法律的底線,自覺依法維護英烈名譽,也能警示相關職能部門自覺擔起肩上的責任。

但劉勃同時指出,保護英烈名譽,不是檢察機關“包打天下”的事,需要各職能部門間形成保護合力。“近期,我們將聯合民政部門對我省英烈及相關遺蹟、紀念設施等進行梳理、排查問題,及時溝通處置。”

針對當前網上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烈事蹟、精神的情況,鄭鈜建議,要強化網絡經營者的法律義務,並用民事、行政、刑事等多種法律責任進行嚴格約束。“‘徒法不足以自行’,從良法到善治還有賴法律的實施。如加強對網絡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的督促;通過新聞媒體加強對相關案例的曝光;積極發動廣大社會組織和公眾舉報該類事件、提供線索;鼓勵地方出臺對英烈保護的地方性法規;嚴格對英烈保護的執法和司法……這樣,才能全方位多層次實現對英烈名譽法治保護。”鄭鈜說。

“立法本身就是對英烈精神的弘揚。建議在英烈紀念場館等處設置宣傳欄,刊載《英雄烈士保護法》以及相關案例,讓更多人明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後果。”省人大代表、四川瀛領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曾文忠建議。

保護英烈名譽 法律這樣規定

這些行為不能做

●在公共場所、互聯網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

●將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損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

●在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範圍內從事有損紀念英雄烈士環境和氛圍的活動。

●侵佔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範圍內的土地和設施。

●破壞、汙損英雄烈士紀念設施。

●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

承擔這些法律責任

●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範圍內從事有損紀念英雄烈士環境和氛圍的活動,不聽勸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文物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侵佔、破壞、汙損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被侵佔、破壞、汙損的紀念設施屬於文物保護單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英雄烈士保護工作中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英雄烈士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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