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郎”,看到這三個字,你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哪個人物?
不就是《水滸傳》中娶了潘金蓮為妻的賣燒餅的武大郎嘛,一個虛構人物而已。
那用“武大郎”來註冊商標行不行?
不行!已經有人用實際行動換回了一份商標駁回通知書,告訴大家答案:
“武大郎”為我國烈士,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什麼?!武大郎是烈士!驚喜不?刺激不?
那試試《水滸傳》108好漢中的“宋江”?
“林沖”總該不是烈士姓名了吧?
還有哪些讓人萬萬沒想到的烈士名字呢?比如“阿爸”
“阿哥”也來湊熱鬧
少不了“阿弟”的存在
看到這裡可能有人會疑惑,為什麼烈士名稱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根據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所、互聯網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將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損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
公安、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網信、市場監督管理、負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發現前款規定行為的,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但是英雄烈士如此之多,在商標註冊過程中,我們要如何規避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了烈士名稱的風險?當然用中華英烈網查詢是一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