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出台全国首部松材线虫病防治市级法规

《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8月1日起施行。这是黄山市第一部自然生态类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松材线虫病防治首次地市级立法。

《条例》共24条,对制定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概念定义、基本原则、政府及部门职责、资金保障、宣传教育,松材线虫病的防控治理责任、信息发布,松材线虫病的检疫、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运输和使用均作出明确规定;对违反《条例》中禁止规定行为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黄山市是安徽省重点林区,森林资源占安徽省1/5多,森林覆盖率82.9%,其中,黄山松是黄山市重要的旅游、生态资源。近年来,黄山市将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作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一号工程,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要求“市域全面严管控,确保疫情绝对不上山”,保障黄山风景区松林安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交通物流日益频繁,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防治责任主体不明确、相关部门和经营单位职责不清晰,防治经费得不到保障,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覆盖面不够,从严控制松科植物及其制品调运上位法缺失,枯(病)死木清理除害工作不够规范,急需立法强化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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