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害了我女兒,又欺騙了我,我再也不相信美國法制了”

“美國人害了我的女兒,她才19歲啊!”

最近,江玥的父親對美國法制很失望

2年前痛失19歲女兒的他,卻被告知兇手不會被按照一級謀殺罪起訴

更令他憤怒的是,美國檢方和兇手進行了訴辯交易 “討價還價”

這一切卻沒有提前告知他這個受害人家屬

他沒想到,為女兒尋求正義的旅途,會如此漫長曲折……

2016年1月16日,在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金融系讀大二的中國留學生江玥,駕車和男友返家途中時,被32歲的美國女子霍莉·戴維斯駕車撞上。隨後戴維斯下車,持槍從車窗向江玥開了數槍。

在江玥遇害至今的兩年裡,重慶家裡的江爸爸時常會說,路上遇到的女孩子長得像江玥,要麼是部分相似,要麼是神態相似。

每當這種時候,江爸爸都會拿出手機裡的照片給旁邊的熟人看:“你看,那個女娃娃像不像我家江玥。”

江玥的媽媽在她很小的時候就因車禍去世了,江玥不幸遇害後,她的表姐在接受日報君採訪時感嘆道:她把這個家的記憶也帶走了。

“美國人害了我女兒,又欺騙了我,我再也不相信美國法制了”

2016年1月16日下午,江玥和男友駕車返家途中,在百老匯路和麥克林托克路口等待紅燈時,突然被後方戴維斯所駕駛的車撞擊尾部。

“美國人害了我女兒,又欺騙了我,我再也不相信美國法制了”

(事發十字路口)

車子被撞後,江玥男友下車查看,卻看見戴維斯正在從副駕駛上拿槍,男友見狀急忙返回車內告訴江玥“那人有槍,快開車。”

兩人第一反應是開車逃離,但由於受驚嚇後過度緊張,江玥誤將車子掛到了空檔,導致車子啟動失敗。

幾乎是同一時間,戴維斯已經持槍來到江玥所在的駕駛座窗外,對著江玥開了數槍。

據當地警方公佈的現場目擊者提供的調查稱,戴維斯曾試圖進入車內,咆哮敲打車身後,發現車門緊鎖,於是對著駕駛座上的江玥連開數槍。

江玥中槍後仍繼續開車逃離,但由於身受重傷無法正確操控方向,車子逆行後撞上了另一輛行駛中的車。

江玥的左上肩後側有三處槍傷,右手腕有一處

因為傷勢過重,在送醫過程中搶救無效死亡。

“美國人害了我女兒,又欺騙了我,我再也不相信美國法制了”

“兇手是故意殺人!”

警方初期認定這起事件為路怒事件,但在後來的調查中發現:戴維斯分明是有預謀地故意殺人!

警方鎖定戴維斯並上門調查時,她稱自己在案發當天根本沒有出過門,還謊稱她的男朋友在她睡覺的時候把車借給了一個不認識的人。

但警方調查後發現,戴維斯作案後回到家洗澡換衣服,還將車輛和槍藏起來,試圖毀滅證據。

戴維斯在出門前曾給男友留過一張字條,上面寫著“You will see me on news(你將會在新聞上看到我)”。

“美國人害了我女兒,又欺騙了我,我再也不相信美國法制了”

其次,戴維斯所持槍支屬於非法持槍,以前還曾因為危險駕駛入獄三年。

根據警方對現場監控的調查顯示,戴維斯在事發前將車停在街邊很久,似乎是在尋找一個合適的,可以讓她“出現在新聞上”的機會。

所以,這並不是一起由突發交通路怒變成的槍擊,而是一場蓄意謀殺!

因為在這個時候,如果被撞的車裡坐的是一個美國人,也很有可能同樣會死在戴維斯的槍下。

最終,戴維斯被控包括一級謀殺、持致命武器及恐嚇、持致命武器妨害治安等重罪在內的14項罪名。

如果一級謀殺罪名成立,數條重罪並罰,等待她的可能是長達63年的刑期。但她一直拒不認罪。

“美國人害了我女兒,又欺騙了我,我再也不相信美國法制了”

然而兩年後,身在國內江玥家屬卻突然從新聞上得知,檢察官已經於二月與兇手已經達成了一項“認罪協議”:兇手承認二級謀殺,其他罪名自動取消。

而家屬對此事竟然毫不知情!

根據這份認罪協議,她可能只會被判處25年有期徒刑,並支付25萬美元的賠償金。

一級謀殺罪名與二級謀殺罪名的根本區別在於,前者是有計劃實施殺人,後者則是沒有預謀臨時起意或出於衝動的殺人行為。

而據江玥家屬透露,在2016年的第一次溝通會上,警察和檢控都明確向家屬表示對戴維斯的量刑一定是一級謀殺。

“美國人害了我女兒,又欺騙了我,我再也不相信美國法制了”

在當時,家屬考慮到美國死刑比較難,已經作出讓步,表示可以接受終身監禁。

但是兩年後,家屬不僅沒有等來終身監禁,反而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從第三方得知戴維斯已經與檢方達成了承認二級謀殺罪的訴辯交易。

這就意味著,如果14項控罪得執,最高可判63年的刑罰,現在突然有可能會被減至二十五年

但不論是什麼樣的決定,如果法官接受了訴辯交易,承認二級謀殺的認罪結果,這樣的結果對江家人來說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打擊。

因為戴維斯犯下的,就是一級謀殺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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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欺騙了我”

美國檢方在和犯罪嫌疑人達成訴辯交易前沒有通知受害人家屬

江玥家屬認為這侵犯了他們知情權

在檢方與戴維斯的訴辯交易中,出現了一個非常值得注意也很重要的細節:江玥家屬在接受日報君採訪時透露,雙方在達成訴辯交易前並未通知受害人家屬,嚴重侵犯了受害人家屬的知情權。

檢方對此給出的解釋則是:他們發郵件通知了家屬,但是沒有得到回應。

但家屬方不論是江玥的父親還是表姐,抑或是她的男朋友,都沒有收到過檢方口中所說的這封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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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害了我女兒,又欺騙了我,我再也不相信美國法制了”

檢方所說的“沒有得到回應”,據江玥的表姐透露稱,是因為檢方此前向家屬發送過參加聽證會的通知郵件。

在檢方的調查報告中,還曾表示過根本“聯繫不上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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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江玥表姐提供的家屬郵箱截圖中我們能看到,檢方通知家屬參加聽證會的郵件確實存在,只是沒有那封至關重要的訴辯協議通知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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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日,江玥家屬收到的受害者聽證會的通知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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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1日,江玥家屬收到的受害者聽證會的通知郵件)

“美國人害了我女兒,又欺騙了我,我再也不相信美國法制了”

(2016年9月14日,江玥家屬收到的受害者聽證會的通知郵件)

如果說檢方不知道家屬的聯繫方式,所以就無法把訴辯交易一事告知家屬,

但是在江玥表姐提供的郵件截圖中我們還可以看到:

副檢察官Low Stephanie曾和江家人有過明確郵件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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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檢察官與江玥家屬2016年4月的郵件往來)

那麼,為什麼檢方能夠通過郵件通知家屬參加聽證會,卻又在訴辯交易時突然“聯繫不上”家屬了呢?

那封至關重要的郵件又去了哪兒?

不僅如此,更令人乍舌的是,當家屬質問檢方要求拿出他們就訴辯交易一事通知過家屬的證據時,檢方居然複製粘貼了一封類似訴辯交易的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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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害了我女兒,又欺騙了我,我再也不相信美國法制了”

然而事實卻是檢方根本沒有必要這樣做,因為如果要證明他們的確曾經發過郵件通知家屬,只需要一個發送後的照片證明就可以。

即便如檢方所說,卻是聯繫不上家屬,他們還能通過中國駐美國加州總領事館聯繫他們。

但是他們沒有這樣做,這樣的做法不禁讓家屬懷疑檢方存在故意不讓家屬知情的意圖,而這種意圖一旦被證實,檢方可能就涉嫌違規操作了。

“美國人害了我女兒,又欺騙了我,我再也不相信美國法制了”

據媒體報道,檢方曾告訴江玥的家人,因為亞利桑那州民風保守,如果不達成認罪協商,一旦進入陪審團程序的話,在亞利桑那州很有可能會存在種族偏見的陪審團員,屆時大概率會認為戴維斯不構成一級謀殺

江玥的表姐表示,“這令家人難以接受,”檢方甚至都不願意嘗試、爭取一下。

有些案件檢方會為了不浪費司法資源採取認罪協商的做法,但本案戴維斯是非常明顯的一級謀殺,江玥的家人甚至都不打算追訴民事賠償,只盼得來一個公正的審判,這難道都很難嗎

家屬認為陪審團可能存在種族偏見便輕易妥協,連公民最基本的權利都無法維護,安全沒了保障不說,連讓兇手付出應有的代價都如此艱難,那當地居民的安全感又將從何而來?父母們還怎麼能夠放心地將子女送去上學?

而且從以往的判決記錄可以看出,負責江玥案的法官非常公正、嚴格,也毫無種族偏見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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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再來看美國法律中的這個訴辯交易。

就拿曾經轟動一時的辛普森殺妻案來說,辛普森當年家暴後就是通過辯訴交易達成了一個協議。

這個協議甚至允許他只參加一些公共活動,打打高爾夫,就算是完成了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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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沒有抗辯,接著受到了社區服務、緩刑和罰款的懲罰。同年晚些時候,他又被NBC僱傭來共同主持NFL的每週直播賽前秀。

也正是這樣的協議,讓他沒有在家暴得到應有的懲罰,才釀成了後來殺妻的悲劇。

而在江玥案中,檢方與嫌犯戴維斯的協議一旦被法官接受,就算戴維斯被執行最高25年刑期,當她59歲再重獲自由時,沒有人敢保證她已經改過自新,不會再次想“出現在新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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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害了我女兒,又欺騙了我,我再也不相信美國法制了”

檢方明知受害人家屬的存在,卻不顧他們失去至親的傷痛和受害人家屬知情權,毅然和嫌犯達成交易

他們明知嫌犯有過危險駕駛前科,卻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他們明知警方已經有證據證明戴維斯是蓄意謀殺,應判處一級謀殺的重罪,卻還是與之達成協議接受嫌犯承認二級謀殺罪,而其他的非法持槍並傷人等重罪則被取消!

他們罔顧的不只是江玥同學一個人的生命,他們讓戴維斯這樣的一個危險分子25年後重新進入社會,已經將更多無辜的性命拋諸腦後!

他們說自己沒有種族歧視,但是為什麼對中國留學生的性命這般漠視?

回顧近幾年發生的有關中國留學生所遭受的暴力襲擊身亡事件及不公正判決,結果讓人觸目驚心:

2012年4月11日,中國研究生瞿銘和吳穎在南加州大學洛杉磯校區一英里外的寶馬車內被槍擊身亡,嫌犯巴恩斯(Byran Barnes)和博爾登在2014年分別被認定謀殺罪成立,並被判處終身監禁不得保釋。

“美國人害了我女兒,又欺騙了我,我再也不相信美國法制了”

2014年7月24日,24歲的中國留學生紀欣然在凌晨回宿舍的路上遭遇5人搶劫,頭部受重傷,掙扎回公寓後死亡,主犯加西亞(Andrew Garcia)2017年8月16日被法官裁定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美國人害了我女兒,又欺騙了我,我再也不相信美國法制了”

2016年6月,中國留學生陳軼婧和赴美探訪她的母親,在Calabasas市過馬路時被白人司機Nicole Herschel所開的貨車撞倒。陳媽媽因傷勢過重不治身亡。11月16日,洛杉磯高等法院判肇事司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罪。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判處的刑期僅為一年

“美國人害了我女兒,又欺騙了我,我再也不相信美國法制了”

2017年6月9日

,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失蹤,嫌犯克里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涉嫌將其綁架並謀殺。一年了,嫌犯卻仍舊未被繩之以法。就在今年2月,美國地方法院確定將案件審判推遲到2019年4月2日。 在此之前,克里斯滕森將繼續被看押在監獄中

“美國人害了我女兒,又欺騙了我,我再也不相信美國法制了”

……

不敢想象這些留學生的親人朋友承受著怎樣的傷痛,也不敢對他們的家人因司法判決不公而倍感絕望與無助妄談感同身受。

當地時間6月15日,本案將迎來期待已久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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