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住證如何申辦?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續?

北京市居住證如何申辦?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續?

(一)申請條件:

來京人員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後,並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要求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居住證。

(二)辦理流程:

公安派出所收到申領人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當場受理並開具《居住證受理回執單》。

對存疑的證件、證明材料當日報送公安機關,由區公安機關轉遞至相關行政機關進行審核,相關行政部門在接收到需審核的證件、證明材料信息後,3日內完成審核工作,並將結果反饋區公安機關。

公安派出所對申領人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經審核未通過的,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對於持有居住證的人員再辦理工作居住證的,市人力社保局也推出便民舉措:

不用再提交居住地址證明,直接以居住證的居住地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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