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億存款消失,都是“貼息存款”惹的禍!銀行該不該賠償?

1.6億存款消失,都是“貼息存款”惹的禍!銀行該不該賠償?

在涉及大額資金的時候,許多老百姓仍然覺得還是把錢存到銀行更加有保障。然而,說到底銀行也是由人把關的系統,同樣會有出現風險事件的可能。儲戶在銀行存款蹊蹺消失,這種事這幾年在全國各地時有發生。

最近,山東就發生了這樣一幕。1100萬元存款到期後,女子付玲(化名)前往銀行取錢,櫃員說沒有這筆存款,還說存單是假的,並遞出寫有公安局地址的紙條,要求她報案,這讓付玲及家人愣在當場。

在山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的三個網點,像付玲一樣遭遇“存款消失”的儲戶,共有27名,“消失”的存款共計1.6億餘元,但他們卻難要回自己的錢。

將錢存入銀行,存款卻不翼而飛,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當地中院的相關刑事判決書,揭開了“真相”的蓋子:段某、楊某等11人先後在3個網點以“非陽光操作”為名,偽造金融票證,以高息吸引存款人辦理存款。

作案方式通常是,中間人帶存款人到指定銀行的指定櫃檯辦理存款業務,再由銀行櫃員將資金轉到特定賬戶,並將事先偽造好的假存單等通過銀行櫃檯交予存款人。涉案人員中,共有5人為銀行職工。

這些儲戶存款時,地點在銀行櫃檯,具體操作人員也是銀行員工,並給出了真金白銀。銀行員工收下存款的行為,就是職務行為。

1.6億存款消失,都是“貼息存款”惹的禍!銀行該不該賠償?

也就是說,與儲戶發生交易的主體是銀行,而非員工本身。金錢是一般等價物,佔有即所有。儲戶們在銀行將錢交給員工,就與該銀行形成了儲蓄存款合同關係。自此以後,這筆錢就不再屬於儲戶了,所有權已經歸於銀行。

這種情況,也不只是山東這家銀行。近幾年來,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保支行就因為多起上億元的“懸案”不斷進入人們的視線。

2013年年末,天津桑梓地實業有限公司因業務拓展需要,派出其財務人員在天津銀行天保支行開立了單位結算賬戶,此後該公司通過該賬戶進行三筆正常的存取款業務。12月5日,該公司將5000萬元人民幣匯入此賬戶,12月24日,因業務需要該公司又匯出4000萬元,賬戶餘額應為1000萬元。然而幾天以後,賬戶上的1000萬元竟然不翼而飛,只剩下零頭。

包括桑梓地公司在內的多家公司和當事人一致認為,儲戶將存款存入銀行,銀行有義務保證存款的安全。在本次事件中,天保支行在業務操作中存在嚴重失職,沒有盡到確保儲戶存款安全的妥善保管義務,無論是由於監管不嚴還是因為技術漏洞,抑或是由於犯罪行為導致儲戶賬戶內的資金被非法轉走,都應由銀行承擔賠償儲戶的損失、依法兌付存單的法律責任。

然而,天保支行並沒有給出任何解釋和答覆,甚至在受影響儲戶出面要求調出監控錄像、查明事實真相時,銀行用強硬的態度拒絕了與他們的任何溝通,宣稱“涉事銀行工作人員已經在逃”,推諉責任。

1.6億存款消失,都是“貼息存款”惹的禍!銀行該不該賠償?

無獨有偶,劉先生在一年前將250萬元存入銀行,值得關注的是,身為浙江金華的劉先生卻將自己的錢存在幾百公里以外的寧波奉化!劉先生表示,自己是經人介紹過來的。因為在這裡存錢,除了可以獲得銀行利息之外,還可以獲得一個大紅包,利息為1分。

一年之後,劉先生去取錢時,卻發現自己的賬戶上只剩下4塊錢,但是自己並沒有收到任何支出消息!劉先生,便立刻了聯繫銀行的工作人員,銀行沒有給出正面的回應。銀行行長表示,事情沒有那麼簡單,涉及到刑事案件。

其實上述案件,都屬於是同一個類型—“貼息存款”。簡單來說,就是用戶在銀行存款的時候,除了銀行公佈的利息之外,還會補貼一部分利息,這部分的利息一般都會提前支付給用戶。

其實,用戶的這筆存款並沒有進入用戶的賬戶,也沒有進入銀行賬戶。而是被銀行工作人員轉移到了別的地方,有些是到了個人賬戶,大部分都是牽扯到“過橋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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