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資本和財富

我們先要回答一個問題:什麼是錢?資本?財富?簡單講,“錢”主要是一個貨幣的概念,流動性最好,可直接用於交換,並同時又是市場交換的結果,是具有最普遍接收性的價值載體。錢既可以是紙幣,也可以為東西,比如金銀、絲綢,只要大家都認就行。資本也是活的價值,儘管其“活”性較錢低,但它是能夠生產價值的價值。而財富既包括流動性的,也包括不流動的價值,即死的有價物,一般的財富並不一定能產生財富。從契約理論的角度講,財富往往是物、是“東西”,貨幣是把“東西”賣掉之後的價值載體,而資本更多是“東西” 的“產權證”,它 是廣義的貨幣,是與具體的“東西”相對應的產權。

錢、資本和財富

最能區分這三者的“東西”要算土地,土地是財富,但它不一定是資本,更不一定是錢。首先,土地必須能買賣交 易,否則它既不是錢,又不能轉換成資本。比如,如果土地是國有,就不能被買賣,土地頂多是財富,不是資本,也不能變成錢,更生不了多少錢。如果土地是私有並且能被買賣,那麼土地與錢之間只有一次交易相隔,土地就能 隨時變成錢,就像錢了。當然,即使私有土地可以買賣,除了直接出售之外土地還不一定能轉換成資本。也就是說 ,只有在產權保護制度和契約權益保護相對可靠的情況下,土地即使不賣掉,也可以被抵押轉換成資本。這時,土 地的“產權證”就最重要,“產權證”的流動性使土地權成為資本,以資本的形式讓土地所承載的財富賺更多的錢 。

另一個典型的例子是未來收入,比如,個人的未來收入是財富,但是如果沒有金融工具把未來收入做票據化、證券 化變現,那也頂多是可以感覺到但不能花的財富,也不是資本。通過將部分未來收入以“產權證”(抵押)形式流 動起來,未來收入流也能成為資本。

財富不一定能一下子變成錢,財富的範圍比資本大,資本比錢的範圍大。問題是:什麼決定財富、資本與錢之間的 相互距離呢?一個國家對“東西”、對未來收入流進行資本化的能力,也就是市場、契約與產權制度,決定了這三 者間的距離。從根本上講,貨幣是將“財富”賣掉的所得,資本是以產權契約、金融票據、證券契約等形式將“財 富”資本化的所得,是資產和未來收入流的“產權證”。只不過,通過這些“產權證”,把本來就已存在但是“死 ”的“東西”和未來收入流變活了。在這個意義上,只要金融票據、證券、貨幣是相對於實在的價值而發行的,金 融化在增加價值載體的流通性的同時,本身並不必然導致通貨膨脹或經濟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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