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2018年新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將於7月正式啟用

從杭州市人社局獲悉,杭州2018年新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將以2017年浙江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標準,重新進行核定,並於今年7月正式啟用。

今年5月,浙江省統計局公佈了《全省就業人員2017年平均工資》,根據數據,浙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確認2017年浙江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1099元,杭州以此工資標準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重新進行了核定。

根據該平均工資計算,杭州社保2018年新的繳費基數明確為上限15274.74元,下限3054.95元。杭州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新的上下限將在今年7月結算月正式啟用,上半年已按預繳基數徵收的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差額將進行多退少補。

基於杭州這一新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及其上下限,不同的險種和不同繳納主體每月需繳納的社保費(社保費=繳費基數×繳費費率)不盡相同。

以杭州市本級(含蕭山、餘杭、富陽)企業單位職工五險的繳費費率為標準,上限15274.74元繳費基數的參保人員,在養老保險繳納費用方面,單位部分為2138.46元,個人部分為1221.98元;而下限3054.95元繳費基數的參保人員,單位部分需繳納427.69元,個人部分為244.40元。其他醫療、失業、工商、生育保險也各有其繳費數額。

從不同主體看,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在繳納社保費時,其養老保險單位部分是1527.47元,個人部分則是1221.98。而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個體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繳費標準沒有變化,2018年杭州市區(不含臨安區)靈活就業人員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仍按2018年1月1日公佈的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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