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流轉問題
1、宅基地流轉僅限於同一村集體內部成員之間,只有少數宅基地試點地區會適當做出一些放寬,比如說農業戶口在縣域內可以進行流轉。
2、受讓方不能有多處住宅。受讓人必須沒有住房和宅基地。
3、城鎮居民無法參與。
4、宅基地轉讓必須獲得村集體組織的同意。
5、流轉後,出讓方失去宅基地,不可以重新申請。
18年新政策:
宅基地“三權分置”,所有權,資格權,和使用權分離,使用權流轉。
1、使用權流轉政策放寬,不限制於農村戶口,但必須用於發展鄉村建設,不能私建住宅,蓋大別墅,可用作農家樂、民宿等鄉村旅遊。
2、使用權流轉與宅基地流轉對比,使用權流轉有年限限制,十到三十年不等,出讓方並沒有失去宅基地。
二、宅基地申請問題
1、宅基地申請要符合“一戶一宅”,成年子女申請宅基地要先分戶。
2、宅基地申請要符合鄉村規劃。
3、暫時沒有鄉村規劃或者村內宅基地不足的地方可能申請不上。
4、宅基地申請是免費的。
三、宅基地買賣問題
宅基地是為了保障農民有所居,為農村集體所有,不允許買賣。
四、宅基地有償退出。
已經進城落戶的農民,農村不住的宅基地可以有償退出,各地方政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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