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工作安排和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唐河县户籍人员或人事关系在唐河县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人员分类

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二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申请人;

(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含2018年5月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明人员)

(三)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四)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间安排和流程

根据教育部要求,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申请报名阶段(第一阶段3月26日—4月1日;第二阶段6月13日—19日)

申请人员请于3月26日7点至4月1日24点、6月13日7点至6月19日24点(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天的7:00—24:00开放)分时间段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网上申报,过期未申报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将无法进行后续申请认定程序。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1、第一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第二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南阳市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请不要错过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体检时间: 4月2日—3日上午7:30

第二阶段体检时间: 6月20日—21日上午7:30

体检时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及一寸彩色照片2张等,空腹前去指定地点体检。

(三)现场确认阶段(第一阶段4月10日—12日17:00;第二阶段6月27日—28日17:00)

所有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网上申报及体检后,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唐河县便民服务中心3号楼提交材料[地址:唐河县北京大道西段(唐河县人民政府对面)] ,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受集体报名。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第一、二类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县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含)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含)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第二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打印2份。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9)档案袋一份(在封面填写姓名和申报学科)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各种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2、报送地点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申请人须到唐河县便民服务中心3号楼(唐河县北京大道西段)提交材料。

三、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四、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

公布认定结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唐河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请申请人关注唐河教育信息网,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第一阶段于2018年5月14日前完成;第二阶段于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

咨询电话:0377—68958168 68977660

唐河县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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