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辛安泉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將於7月1日起施行

我市《辛安泉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將於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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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事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辛安泉作為我省第二大岩溶泉,是我市城市居民重要的飲用水水源,供水範圍包括長治市主城區、潞城市等地,供水人口約80萬,2011年辛安泉水源地被水利部列為全國重要水源地名錄。

近年來,辛安泉水源地水質受到汙染威脅,水量明顯減少,水生態環境遭到一定程度破壞等問題日益顯現和突出,對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2016年我市獲得地方立法權後,市人大常委會就把如何保護辛安泉水源地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經過多次深入調研,2017年我市啟動了《條例》的制定工作。

本次發佈的《條例》是在《環境保護法》《水法》《水汙染防治法》等上位法律法規的制度框架下,結合我市實際情況起草制定的。該《條例》已於2017年12月28日經長治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18年3月30日經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並將於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共五章,四十三條,從五個方面對辛安泉水源地保護作出了規定,即明確辛安泉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具體範圍;明確市縣兩級人民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的職責;提出以禁止和限制各類行為為重點的保護措施;明確提出建立水源地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明確各類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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