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環執行”破解“三角債”難案

永吉法院 楊茜

當前時期,三角債務關係頻繁出現在法院的執行工作環節之中,一起案件的被執行人往往又是另一起案件的申請執行人。近日,永吉法院在執行工作中就碰上“三角債”案件,通過採取“連環執行”措施,使相關案件合併執行,取得較好效果。

“連環執行”破解“三角債”難案

被申請執行人解某因村裡修河堤時保留的三根水泥管放置問題與申請人薛某發生爭吵,繼而上升為肢體衝突,衝突中薛某被解某用石頭砸傷。經法院審理判決,解某賠償薛某3820.82元。但解某一直以各種理由拒不履行判決,薛某申請對其強制執行。

“連環執行”破解“三角債”難案

在多次與解某聯繫要求其履行判決無果後,執行幹警前往解某家中對其採取拘留措施。不料,執行過程中遭到解某母親激烈反抗,甚至揚言要去法院門口喝農藥自盡。她向執行幹警哭訴:我老伴被撞癱在床,王某還欠我們家30多萬元,你們咋不執行?瞭解到這一情況後,執行法官決定將王某找來進行三方的合併執行。在認識到法院執行威懾力後,王某當即支付4000元的賠償金,並表示願意與解某達成下一步的還款計劃,早日還清欠款。通過執行法官的細緻工作,讓解某母親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溫情。她將剛收到的賠償金當場交付薛某,使一起“三角債”案件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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