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庭報送案例入選最高院第二批徵收拆遷典型案例

行政庭 楊曉璐

5月15日,最高院繼2014年首次發佈“徵收拆遷十大案例”後,又發佈了第二批“徵收拆遷八大案例”,由吉林中院行政庭審理、報送的吉林省永吉縣龍達物資經銷處訴吉林省永吉縣人民政府徵收補償一案入選本次徵收拆遷案例。

本案中,在認定涉案評估報告存在遺漏評估設備的明細說明,未告知申請複核的評估權利等系列問題之後,得出了兩個結論:一是評估報告不具備合法的證據形式。二是據此認定評估報告缺乏客觀公正性、不具備合法效力。該案例的典型意義在於,在徵收拆遷案件中,評估報告作為確定徵收補償價值的核心證據,人民法院能否依法對其進行有效審查,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案件能否得到實質解決。該案件被最高院評價為人民法院審理此類案件的標杆。

民為邦本,本固邦寧。民生的改善是實現人民群眾美好生活嚮往的重要途徑,權利的保障是維護社會秩序的應有之意。徵收拆遷工作是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方面,徵收案例的公佈在規範行政機關依法履職、統一相關案件裁判尺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方面也將進一步發揮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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