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古董!古玩!

在古玩行当滚打摸爬多年的藏友们也都难把这三个词区分清楚,当然也没有人想要把它们区分清楚,能收藏到古玩,要区分清楚古玩,古董,文物干什么?

就像那些捣鼓古玩的小商小贩以及开店的老板,对古玩的真假一定要搞清楚有何意义,只要能赚到钱就行了,至于古玩的真假那是收藏家们的事,也是现在一些鉴宝专家的事。

文物!古董!古玩!

好像考古的,收藏的,还有具体从事文博工作的,也没有那个人认真研究过文物,古董,古玩的区分和联系,也很难见到这方面的文章和讨论,今天写个小文,希望能起到抛块阿富汗玉,引来秦砖汉瓦的效应。

大概的意思指的是古代的礼乐典章制度吧,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历史的发展,到了唐代“文物”则泛指古代遗物。

杜牧在他的诗句里就写过:“六朝文物草连空,天澹云闲今古同。”

杜牧是我比较喜欢的诗人之一,一提到杜牧我就会想到他的“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和“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诗句,让人兴奋、振奋感叹。

实际上文物应该是个大概念,包含着古董和古玩,现代意义上的“文物”概念的范围比较广泛,不仅包括藏家门收藏的“青铜、陶瓷、玉器、字画,家具”等类,也包括国土上的寺庙、宫殿、城垣、桥梁,石雕,泥塑之类的古代建筑和遗迹,当然将来也包括从太空中回收的卫星与宇宙飞船,还有一些老爷汽车和老牌自行车在内,凡是由人类创造的,已经成为历史的,又不可再生的,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各种东西,都属于文物的范畴。

文物!古董!古玩!

古董是在明代才流行这个词的,也有叫“骨董”的,古人留下的精华。

骨,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尸体腐烂了,只剩下骨架,自然是精华;

董,则是弄懂和学习古人留下的精华。 宋代则叫“古物”或“古器物”。

由于宋代的大领导喜欢古物,小领导不喜欢也假装着喜欢,也好去讨得大领导的喜欢,社会底层的艺人们自然做些仿古做旧的发笔财。

市场经济就是这样,你大量需要,我能赚到钱,就仿古做旧,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有什么好规范不规范的,越是不规范,越是能显示一个人的眼力和鉴识能力,真要规范也就没有意思了,也就不会有收藏的奇才和鉴宝的怪才出现了,因为只有混乱的历史才能造就一个真正的英雄。

那时候的古董是弄懂古人留下的精华,现在的古董是不是古人留下的东西就能算在古董之内,还真的有点不好划分,总而言之,古董是被文物包含着,古董又包含着古玩。

“古玩”是在清代中早期流行的,这可能与乾隆皇帝好古爱把玩有点关系,而我们现在习惯上的“古玩”已经扩大了它的内涵,把青铜器,瓷器,玉器,字画、古籍善本和古典家具、竹刻牙雕、文房四宝、钱币、织绣等十大类都包括在内,比过去的古董内涵还要大,也许是现在的经济发展了,藏家手里有钱了,把不能玩的也列入古玩之类。

按理说古玩应该是能够拿在手里把玩的古董才能算做古玩,不能拿在手里把玩的只能是古董,往大一点说是文物才对,也许是现在的藏友们越玩心越大,小的已经玩的不过瘾了,把不能玩的也抱在怀里把玩起来了。

文物!古董!古玩!

文物!古董!古玩!

不管怎么说,文物包含古董,古董包含古玩,古玩是古人玩过的东西。藏友们也能拿在手里把玩,可能才是古玩。

能玩出知识,玩出学问,玩出成就,那才叫真正的有意义的玩,就像王世襄,马未都等人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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