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推送」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政策推送」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财政(分)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珠西〔2018〕79号)、《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经信珠西函〔2017〕87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珠西〔2018〕95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因素法下达资金2018 年操作指引的通知》(粤经信珠西函〔2018〕16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及扶持标准

(一)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

对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的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的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事后奖补。对固定投资已投资额超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的项目,按照项目已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10%的标准予以分期奖补。

(二)以贴息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

对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的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的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予以贴息支持,予以贴息的借款总额不超过项目完工形成的固定资产总额的70%。

(三)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

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的装备产品,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进行奖励,原则上按单台(套)售价的30%给予奖励。

按照省关于2018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操作指引的要求(粤经信珠西函〔2018〕16号),支持首台(套)装备的研发与使用专题“项目及资金的审批权下放到地市”,已于2017年底申请省2018年首台(套)项目的,请于本次申报中按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重新递交材料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已提交名单见附件12)。

(四)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珠西各市总投资额800万元以上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公共性和产业服务能力强的公共服务平台。奖励资金额度不超过项目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

(五)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

以股权投资方式对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的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的投资3亿元以上(含3亿元)的项目。

上述政策扶持标准的完整内容详见附件7。

二、申报材料

(一)各专题申报材料按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准备。

(二)每个申报项目全套申报材料应当编写封面(附件6)、目录及页码,按申报指南材料排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做到要件齐全、材料排序正确、装订简洁大方。

(三)申报表格须经项目单位所在镇区经信部门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若无审查意见或公章,均视为不同意推荐上报。

三、注意事项

(一)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资金。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以同一项目申报多项资金(含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支持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并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其他资金情况。

(二)申报单位要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保证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填写承诺书,如经专家评审、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申报单位列入财政资金申报黑名单目录。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材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报送两种方式同步进行。项目申报单位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填报有关信息,并向项目所在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

(二)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后,加具审核意见报送我局。

五、截止时间

企业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下午6点自动关闭。请各镇区经信部门于2018年6月29日前完成网上初审,并将纸质申报材料及镇区项目汇总表(附件13)上报我局装备制造业科(地址: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3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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