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欠債老爸還?還想要利息?別開玩笑!


往外放高利貸,借錢給人家想利息的都不是東西,想利息你放銀行呀,放給人家就是害了人家,拿這樣的錢良心讓狗吃了?誰有錢還會借你的高利貸,沒錢還很正常。你咋不放給你爹用,讓你爹嚐嚐你的要債本事。

債權人怎麼能把幾百萬借給債務人,債權人也應負責任的,借錢可通知債務人父母,如果沒有通知,也別找人家父母了,借錢需謹慎,借錢有風險!人家還不起,自認倒黴!怨誰呢?怪自己想利息!

我想知道的是正常欠債還是高利貸,如果是朋友親戚之間為了幫助你的正常欠債出於道德那怕是家人應該幫助還債,高利貨必須堅決抵制不還。 我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則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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