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市啟動困難家庭 公積金貸款貼息辦理

此次貸款貼息對象為在該中心辦理公積金貸款,且尚未還清貸款本息並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借款人:借款人家庭經民政局上年度認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經總工會、縣工會2017年底前核定的特困職工;借款人貸款購買房屋屬144平方米以內(含)普通自住住房;借款人在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期間,未發生連續逾期3期或累計逾期6期以上的行為。

貼息額度為借款人上一年度正常償還公積金貸款利息總額的100%;借款人在申請日前未正常繳存公積金的,貼息額度為借款人上一年度正常償還公積金貸款利息總額的80%;但按規定比例計算後貼息額最高不超過5000元。在受理截止之後,貸款貼息中心將開展初審和聯合審查工作,經審查及社會公示後確認的貸款貼息資金將於9月30日前一次性撥付至借款人指定的有效銀行借記卡內。

符合貼息條件的借款人可在7月30日前攜帶身份證、有效銀行借記卡、戶口本、低保證或特困職工證等相關材料到公積金各分中心服務大廳申請,屬代辦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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