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交了养路费,但在行驶中轮胎压到石块伤到了旁边的行人,该由谁承担责任?有什么法律依据?

黎明540

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而且我也觉得很有意义。

交通行为不是孤立的,发生交通意外和事故,有多种因素作用,如果能证明这些因素的存在和作用,可以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比如,如果因为对向开远光灯,导致你短时视力障碍,撞到与你同向的行人,我想远光狗肯定要承担责任,而且不轻。这个情况,就需要有一些证据,比如目击证人、行车记录仪视频、路上的监控视频。

说到路上的监控。现在路上监控设备越来越多,有些监控自带特别强的灯光,类似远光灯强度,特别在无路灯路段,很容易导致驾车人的视力短时失明。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完全应该把这个监控的主权人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甚至主要责任。

题主的问题看起来“鸡蛋里挑骨头”,可能很多人不以为然,我却以为这种思路很好,如果在这个事故中,能证明这个石头的不合理性,或者路政养护部门的不作为因素,可以尝试起诉。

谁起诉,谁举证,所以你的思路有了,下一步就是举证。祝你好运。



轱辘说车

就像这种情况是由驾驶者来承担责任的。赔偿方面当然是有保险公司来赔(在有保险的前提下)。

看来交养路费的性质和意义你还是没有搞清楚!国家对于车辆收取的养路费用是来维护公路的,比如说:桥梁的使用寿命到了,公路使用时间长了会造成坑坑洼洼,哦凸不平等……给驾驶者带来了许多不便,这时候国家会拿出车辆所交的养路费用来进行修整。

至于压到石块伤到行人,这就是驾驶者操作不当所导致的,只有自己来承担责任,就算说养路清洁工没能及时清理石块也不是养路部门的错。国家的公路可以说是四通八达,不可能每一百米派一个清洁工去一天到晚的守到哪儿去打扫的吧!

个人建议:如遇到上述情况,请停下车,自己动手把石块挪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其后安全通过,避免给你带来不必要麻烦的同时也方便了大家,何乐而不为呢!


佐手恋佑手321

谁伤人谁负责。养路费是交了才有路可走而已,不是说交了就等于买了条好路,出了事是路或者交通部的责任,因为他们收了钱没有把路修好。那就太天真了。现在早就没有养路费一说了,从2009年起就已经取消了,直接从油价里扣的,虽然谁都交了,但没有养路费这一说法。再说,交了养路费伤人不用负责和交了保险就可以横冲直撞一样,甚至等于连保险都省了,这说都说不通能行的通吗?


燚火源之神


秦总帮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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