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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了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及确保安全生产。
2. 范围:凡持有天车特种证书上岗作业的相关人员。
3. 定义:用于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
4. 内容:
4.1先确认吊车各安全开关和运行动作无异常现象,做好交接班工作。
4.2存在下述任一情况时,不可起吊
4.2.1超额定负荷
4.2.2车间光线较暗淡,吊物重量不明
4.2.3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
4.2.4工件上站人或工件有晃动和活动物件
4.2.5氧气瓶等爆炸性物件
4.2.6带有菱角和缺口的物件未垫好时
4.2.7埋在地下的物件
4.2.8吊环未上足螺丝或吊带载力不够
4.2.9吊带破损有明显断面裂痕
4.2.10刚起吊时物品歪斜有张开的可能性
4.3在起吊过程中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要立即停止
4.4严禁吊物在人头上空越过,必要时人员需移至安全处
4.5吊重物时先离地试吊,确认比较牢靠,制动比较良好才可允许起吊
4.6吊物行走时离地不得超过30cm,遇障碍时例外
4.7工作停止时不得将吊物在空中停留
4.8吊起模上水咀时,高度不得超过50cm,双手不可伸到模具下面工作,双脚不可在模具的正下方。
4.9吊物行走时不可同时按多个动作键,不可频繁地走走停停,以免造成吊物大幅度摆动
4.10吊模放在机器内时需打紧夹具后方可撤离吊车
4.11下模时吊链不可太松或太紧,关键行程点动操作,依松开夹具后模具不会急骤上升或下降为宜。
4.12吊物时要绝对集中精力,充分注意物件及行车的移动方向是否存在障碍物如警报灯和机械手等。
4.13吊车使用完毕后,应停靠在规定的安全位置,吊钩升高离地面2.5米以上,小车停靠远离电源滑轨一侧并却断电源
4.14不可远程操控天车(遥控操作手把),只能在不涉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只限3-5米内
4.15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及时上报且联络技术人员检修,并及时挂上醒目的警示牌
5.日常点检保养
5.1使用前确认各电源开关是否完好无损
5.2使用时先空行运转各功能按钮是否正常
5.3吊钩、钢绳及铁链有无破损或断裂
6定期点检外请专业技术机构人员检修
6.1定出外检时间规划
6.2定出使用时间段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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