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伦纳德还有两年合同就可以申请交易?

万里晴空162806859

莱昂纳德合同还剩2年,到2019年夏拥有球员选项。也就是说,莱昂纳德明年就有权成为完全自由球员。

如果最终马刺与莱昂纳德的关系无法调和,马刺队只有一个选择,将莱昂纳德交易出去,尽量换取可得利益。



所以现在不是莱昂纳德申请交易,而是只能交易。

今天关于莱昂纳德的新闻有很多,绿军、湖人、快船、76人等球队都有意与马刺交易。

而从woj最新的报道,现在马刺队还在努力劝说莱昂纳德。而莱昂纳德的经济团队也对马刺队的5年2.19亿美元合同持开放态度。


聚焦篮球圈

正因为还有两年合同,所以只是“申请交易”。

你可以这么想:如果伦纳德的合同到期了,他不想留在马刺,那他就是个自由球员身份,随时都能和别的球队签合同。

但正因为伦纳德还有两年合同,所以他不能随随便便就离开马刺、和其他队伍签约,他必须向球队提出申请,希望球队把自己交易走。

同样的还有去年的欧文和保罗-乔治,欧文向骑士管理层提出自己想走人的希望,管理层也知道欧文的心已经不在骑士了,如果强留欧文,那只会给更衣室带去麻烦。于是骑士管理层把欧文放上货架,接着和凯尔特人做了那笔大交易。

如果欧文和骑士的合同到期了,那欧文根本就不用提什么交易申请,他只要表态不和骑士续约,其他球队自然会蜂拥而至。

乔治也是同理,他做的更过分,前一天还在给步行者表忠心,后一天立刻翻脸,说不想留在步行者,要加盟湖人。这直接让步行者陷入被动,因为乔治已经表态希望加盟湖人,那其他球队就很难提供多高的筹码(在雷霆用奥拉迪波和小萨博尼斯换乔治的时候,绝大多数人都认为步行者亏大了)。

所以正因为伦纳德还有两年合同,所以他如果不想留队了,那就只能向球队提出交易申请,然后让球队做主,规划交易。


潘志立

这属于逼宫,并非是自由人

有不少当家球员都做出过类似于这样的举动,此前最为轰动的是07年的科比公牛球衣事件,于是有了那句“哥们,去买一件公牛球衣吧”

当然因为各方面的因素,科比最后还是留在了湖人,但新赛季开端,科比还是受到了全场球迷的嘘声

但也是那个赛季,湖人找来了加索尔,并且成功的打进了总决赛,科比也拿到了那年的常规赛mvp,也是从那个赛季开始,湖人开启了连续三年总决赛并夺得两冠的迷你王朝

可以说,科比的这次逼宫是成功的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马刺的阿德也曾经想要去其它球队打球并且还取关了马刺社交,但最后双方达成了妥协


这一次伦纳德的闹剧显然要比去年的阿德风波更加浓烈

很显然,即便今年马刺强硬点不肯交易伦纳德,或者马刺要价太高其它球队不肯,那么明年夏天伦纳德就可以跳出合同

那个时候马刺将会一无所得

伦纳德是马刺用希尔交换过来的新秀,老实说当年他的选修顺位并不是很高

但就是这样一个球员,在马刺GDP的光环之下逐渐成长,并且在2014年的总决赛拿下fmvp真正的让全世界球迷记住了他的名字,这个最年轻的fmvp



接下来的两年时间,马刺完成了新老交替,邓肯将他手中那柄马刺的权杖交给了伦纳德

伦纳德也不辱使命,一跃成为联盟中的超级巨星打出25.5分5.8篮板3.5助攻的全面表现,并且他在防守上也有着极其出色的表现,2度当选最佳防守球员


但由于内部的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具体到底是什么我们也不清楚,所以这一次的申请交易是伦纳德的最后一步

马刺选择妥协,那就得满足伦纳德真正所需要的想法以及要求

马刺选择放弃,那么就得找到下家并且双方成功谈妥,交易

邓肯走后,帕克和吉诺比利都老了,伦纳德承载着这个城市的希望以及梦想,个人认为伦纳德自然是想要留在马刺的,谁不想一人一城呢?

并且以马刺的球队文化,16-17赛季足以证明他们有实力竞争总冠军,加上已经拿过总冠军和fmvp的伦纳德,他可能有其他方面的要求或者不满的地方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邓肯与波波共同建立的马刺文化可以夺冠,也可以让球队成为一支强队,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受得了这种文化


老知什么都想说

当球员与球队还有两年及以上合同的时候,主动权完全在球队手上,球员要想离队或者换队,只能申请交易,也就是求所在的球队,或者,威胁所在的球队。求所在的球队,类似于上赛季的欧文,跟球队表达不愿留队的意愿,但是,也并没有特别针对球队做过火的事情。而骑士,由于管理层和球星目标不一致,最终做出了交易的决定,让欧文轻松地实现了个人的目的。



而威胁球队的例子,莫过于上赛季的保罗乔治,因为乔治与步行者的合同只剩下两年,乔治用跳出合同和不签步行者为筹码且只愿意效力湖人相威胁,导致步行者在找下家的过程中受挫,最后一个超级巨星只换了一个实力首发和一个年轻新秀,连选秀权都没有捞到。好在,后来奥拉迪波来到步行者后大爆发,步行者才没有吃亏太多。



说回合同问题。如果只剩下一年的话,对于超级巨星来说,就非常有利了。因为,他们的合同中,一般都会规定最后一年可以跳出合同,成为自由球员,类似如今的詹姆斯。他们想去哪去哪,球队根本约束不了他们。对球队还有感情的球员,或者,还想拿大合同的话,一般会选择先签后换,或者直接交易。先签后换,可以给球队一些补偿,而直接交易,在新的球队,是保留合同年限,意味着可以签和留在母队一样的最大合同。而如果球员无视球队利益的话,也可以直接加盟其他球队,自己原来的球队,则一无所有,就像16年的雷霆。



对于一些老将来说,如果拿着大合同又打不出身价的话,两年合同就是一个非常糟糕的合同,球队很难脱手,球员在市场上也不吃香,属于亏本买卖,就像如今火箭的安德森和湖人的罗尔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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