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率急民所急 好素养服务一流

6月12日,赵先生和家人将一面印有“高效率急民所急,好素养服务一流”的锦旗送到无为县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感谢中心为他们解决了一个多年未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了却了赵先生和他亲人间多年来的一桩“心病”。

赵先生的父亲2001年去世后遗留一处房产,赵老先生生前只留下了一张手写的未经公证的遗嘱,嘱托把他的这套房产留给儿子赵先生。多年来赵先生数次带着其父亲生前书写的一张遗嘱想把该套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却始终未能如愿。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管理登记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1991]117号的相关规定: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可是由于赵先生父亲的遗嘱并未经过公证,其他法定继承人也不到场配合赵先生办理相关手续,因此当时的房产登记机关不能受理。赵先生虽多次到原房产登记机构反映、吵闹,均因手续不全一直未能继承到该套房产。

交易中心负责人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赶往交易大厅,将情绪激动、脸色发白的赵先生请到了自已的办公室,在耐心询问了赵先生的事情经过后,当场帮忙联系了赵先生的几个姐姐。中心负责人向赵先生的姐姐说明了办理房产继承的必要程序,也反映了赵先生因为房产继承不能办理导致身体的不适和心理上的困惑,经过沟通后,赵先生的姐姐同意配合赵先生办理相关手续,但是由于年事已高,又都不在无为本地生活,表示不方便到场签字,中心负责人表示可以特事特办,安排专人专车,利用节假日时间联合房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陪同赵先生赶往几个姐姐居住的城市上门服务。

2018年6月2日,星期六早上八点,中心工作人员陪同赵先生一起前往了马鞍山市当涂县,为赵先生的姐姐办理了相关手续。周一一上班,交易中心负责人现场审批,登记机构及时受理,一桩多年悬而未决的房产继承案终于得以妥善解决,同时赵先生和几个姐姐多年的“心结”也解开了,一家人取得相互谅解。

6月12日,赵先生的家人特意送来一面锦旗,感谢中心工作人员急民所急,真正做到把“办公桌”移到群众需要的地方,体现了为民服务的周到和高效。(县房地产开发管理中心 谢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