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结合”促我院规范司法行为再上新台阶

近三年来我院党组以规范司法行为活动为契机,带领干警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九结合”促我院规范司法行为再上新台阶。干警进一步树立了规范司法理念,提升了程序意识和案件质量意识,各业务部门不规范问题减少、差错率下降、办案质量效率提高,规范司法行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结合规范司法行为活动,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2015年、2016年按照省、市院的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制定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和各阶段要求。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强化担当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二、结合阶段活动自选内容,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一是自选活动规范扎实有效。在开展好阶段活动的同时自选活动内容。2015年开展“强素质、提能力、促规范”集中学习教育活动。2016年开展“学规范、讲规范、用规范、考规范”活动。二是学习形式丰富内容多样。开展学习活动之前都列明学习内容,以内网邮件或是以发送学习资料的方式进行传达到每位干警。把《检察机关基本工作规范》作为干警重点工具书。做到学中干,干中学,学以致用。

三、结合整治通报内容,整改问题总结经验

2015年对照活动重点整治的十八个方面的内容,仔细梳理我院2014年所办案件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共整理出案管程序类、案管保障类、法律文书填写类等整改问题清单(6类33条)。2016年“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省院专项检务督察通报后,我院针对法律文书、工作文书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统一业务系统、卷宗装订不规范等4类问题,要求干警及时分析原因、整改问题、总结经验。

四、结合制度执行专项检查,加强督查增强意识

我院纪检组组织人员定期开展督查活动。重点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律师权利保障、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步录音录像、涉案财物管理等制度对干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如2016年要求案管办不仅对所移送的案件符合一般受理条件,还要求移送的案件中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案件材料应为原卷、原物,对于未羁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移送案件时要求本人在场。

五、结合三级联查与执法档案,建立制度提高水平

自2015年省院每年对基层院办案质量实行省、市、县(区)三级案件联查。我院及时建立执法档案制度,政治处对主要业务部门的干警建立执法档案。如2016年12月2日—12月6日,省院三级联动案件评查我院2016年的214件案件,占待查案件总数的35.9%。指出部分业务部门在办案程序、适用法律、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我院立即对问题进行分析、整改,院政治处及时将评查结果记入干警的执法档案,督促干警整改落实。

六、结合日常化评查机制,警钟长鸣精益求精

院案管办加强对业务部门的案件管理,不仅对业务办案人员的案件办理进行程序上的提醒还定期开展实体部分的评查,实现案件评查全覆盖。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室,配备兼职评查员。制定评查工作制度,有重点的开展案件评查。每年对撤销案件、不批准逮捕案件、不起诉案件、撤回起诉案件、撤回抗诉案件、法院判决无罪案件以及职务犯罪侦查案件评查。通过干警自查、科室内部互查、案管组织人员评查和上级部门的三级评查,现每位办案人员都把办案标准执法规范放在第一位,自觉做到精益求精,无差错。

七、结合“请进来”“走出去”,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八、结合相关制度,严格监管涉案财物

按照“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的标准,设立物证室,配备相关设施,实现涉案款物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自2015年以来已有30件案件存在扣押、保管、处理涉案财物的情况,目前已处置26件案件,对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交国库的23件。做到涉案财物移送接受及时规范,账实相符,涉案财物出入库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扣押款项均存入唯一合规账户,存款凭证与账目相符。

九、结合“教育活动”、品牌建设,加强学习提高水平

一是结合教育活动提高认识。2016年我院把“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与“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相结合,如6月29日上午,我院党总支组织党员前往孙家圩子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二是结合品牌建设提高水平。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的同时还与“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相结合,继续打造我院2014年创下的“基层规范化建设”和2015年“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两个品牌,充分利用市青少年教育基地对全市青少年广泛的开展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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