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方式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非公经济组织职务犯罪多发,严重影响社会管理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2014年以来,龙子湖区检察院立案查处及审查起诉公安机关办理的非公经济组织职务犯罪案件20起23人,目前已判决15人。我院预防部门立足检察职能,六种方式的交叉运用,加强对非公经济组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廉政制度。与区工商联联手,按照中纪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与辖区所有非公有制企业签署《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廉政建设工作规定》,以期从制度上加强约束和管理,力争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是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建是非公企业发展的“红色引擎”。我院预防部门依托企业的党建工作平台,积极营造文化氛围,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廉政文化进企业、进班子、进项目等方式,增强非公经济组织法治观念和廉洁从业意识,营造遵法崇法、讲责任守诚信的良好氛围。如在与大明文化园项目预防共建中,注重预防整体化、精细化、效能化、氛围化,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团、河南团、广东团,安庆籍省人大代表相继参观、视察,预防成效获认可。

三是营造非公经济组织良好的发展环境。依法行政,督促企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为加强市场良好监管,督促相关部门建立统一招投标平台,拓展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确保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规范运作,消除权力设阻寻租空间,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是创造非公经济组织发展的法治环境。督促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管制度。鼓励和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内部监管制度建设,督促不断完善经营、采购、销售、项目预决算、财务等各个环节的制度,减少和防止失信失廉行为的产生。督促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是发挥检察职能建立联席制度。以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为平台,将非公经济组织纳入预防体系,探索和创新预防工作新途径。建立检企共建联席制度。在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联合区纪委、宣传部、公安局、工商联等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联系会、法制教育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廉洁教育、法制教育,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员工职业道德修养、廉洁守法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推动非公组织重视和支持非公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六是结合典型案件开展全面预防。针对非公经济组织发生的腐败犯罪典型案件,利用预防调查、案件分析、检察建议、行贿档案查询等专门预防方法,开展职务犯罪风险点查控12次。发现本地区非公经济组织和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在内部管理上存在的制度和机制问题,通过个案预防、行业预防、系统预防、网络预防等形式,推动相关企业建立内部立体化、动态性权力监控体系,达到预期的效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