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盐亭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典型案件

人民网成都6月16日电(任重)据绵阳市盐亭县纪委监委官网消息,近日,盐亭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具体如下:

盐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胥执宇收受礼金、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违规收受其管理服务对象礼金0.6万元;违规占用下属单位公务用车供局机关使用。此外,胥执宇还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经绵阳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胥执宇开除党籍处分;经盐亭县监委委务会审议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胥执宇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盐亭县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纪检组长敬秋芬、总工程师何春、综合规划和耕地保护股股长何先云等人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并领取工作补贴的问题。2017年6月,在富驿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勾试点项目中,敬秋芬同意何春、何先云等人以伪造租车协议的方式,套取项目业主管理费11万元,形成耕保股“小金库”;何春同意并由何先云从中违规发放工作补贴4万元;敬秋芬、何春、何先云等人分别违规领取工作补助0.5万元。违纪资金11万元已主动上缴县国土局账户。经盐亭县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何先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盐亭县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经县委同意,决定分别给予敬秋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何春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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