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本草学研究的二重证据法

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

1925年,国学大师王国维先生在《古史新证》中提出了著名的“二重证据法”:“研究中国古史,为最纠纷之问题。上古之事,传说与史实混而不分。史实之中,固不免有所缘饰,与传说无异。而传说之中,亦往往有史实为之素地。二者不易区别,此世界各国之所同也……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

「学术」本草学研究的二重证据法

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这一著名观点的影响非常深远持久。1925年,中国的现代考古才刚刚发轫,虽然中国人首次主持的山西夏县西阴村田野发掘在1926年才开始,河南安阳殷墟发掘在1928年才开始。但是从王国维广阔的学术视野而论,其提到的“地下之材料”不应局限于甲骨文和金文,而应泛指种种考古遗存。

王国维先生的“二重证据法”实际上是对古史研究中历史学与考古学关系的表述。因此,学者们认为“二重证据法”是将传世的文献资料与地下出土的考古资料相结合以研究历史问题的方法。

本草文献考证是间接史料研究

中国的本草文献非常丰富,经著录的本草古籍达1000余种,存世者达400多种。除本草文献外,还有医书方书类(如《千金方》《太平圣惠方》)、文字类文献(如《尔雅》《说文解字》)、农书类(如《齐民要术》《农政全书》)、谱录类(如《群芳谱》《花镜》)、文学笔记类(如《梦溪笔谈》《容斋随笔》等)、史志类(如《二十四史》《安徽通志稿》)、道教类(如《道藏》《周易参同契》等)等文献都有一定的药物资料。如明代《本草纲目》所引古代医家书目276家,经史百家书目440家,方志类文献35种。

「学术」本草学研究的二重证据法

《诗经》《山海经》以及唐诗宋词及元曲,甚至《西游记》《红楼梦》中都有一定的古代药物资料。这些诗歌、小说和传说能否算作史料,是否有价值的争论已久。如屈原《天问》、班固《两都赋》以及杜甫诗等,在其杰出的文学艺术成就之外,亦叙述了当时所处的社会背景,描写其所目睹之社会情状,这为了解当时社会世态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因为任何小说家所叙述的事情都无法脱离其所处的环境,从而写出当时的社会背景以供后世史家之取材。正因为如此,《人间喜剧》被恩格斯提升到编年史的地位。我国学者梁启超也提出史料是“过去人类思想行事所留之痕迹,有证据传留至今日者也”。20世纪初,傅斯年提出“史学便是史料学”这一著名论断,把史料学上升到现代科学的高度。

「学术」本草学研究的二重证据法

另外,《本草纲目》记载北艾产河南汤阴“复道”。而汤阴仅有“伏道”,是否《本草纲目》中“复道”即为“伏道”?笔者到河南汤阴实地调查和查阅方志,发现应是“伏道”字,而非“复道”。因为当年扁鹊在汤阴被刺客刺死后,当地老百姓为了纪念扁鹊,修建了扁鹊庙,并且把这个地名取为“伏道”,并植艾叶。因此,对史料的记载结合实地调查,可以纠正李时珍《本草纲目》中“复道”地点记载错误。

对本草而言,间接史料种类非常丰富,有甲骨文、秦汉医简、帛书、汉画、石刻、卷子医书等。此外,宋代名画《清明上河图》绘有“道地药材”药铺,是迄今首次见到“道地药材”一词。仇英的《清明上河图》上有贩卖香料的商铺。主干道显眼的位置高悬“刘氏上色沉檀拣香铺”招牌。《芙蓉锦鸡图》中木芙蓉可鉴定基原,即今锦葵科植物。这些都是可供本草学研究的宝贵史料。

本草考古是直接史料研究

随着现代考古学的引入和数以万计的遗址被发掘,全国各地均有文物出土,上自旧石器时代,下至明清,其中出土了很多医药遗存,给医学史、本草学提供了极其丰富的宝贵的考古资源。如1975年湖北云梦秦墓中出土的“云梦秦简”中法医检验案例的记载较现存世界上最早的法医著作《法冤录》(刊行于1247年)更早。这些出土的实物资料不仅反映了我国古代医药的成就,也填补一些领域的空白,订正古医书错误,弥补不足,与医学文献相互补充与印证。但是考古资料在本草学中研究尚处零散状态,有广阔的空间,有待系统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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