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沐川縣幸福鄉龍門村黨支部原書記楊久德違規收受“感謝費”等問題。

2014年6月,楊久德收受龍門村通村公路“雙石路硬化工程”施工方負責人“感謝費”500元,用於個人日常開支。楊久德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2.井研縣研城小學黨支部原書記、校長雷志剛違規發放行政補貼問題。2013年下學期至2017年上學期,雷志剛以虛開辦公用品、教參資料費等票據報銷的方式套取業務經費為學校行政管理人員發放行政補貼29.52萬元。雷志剛受到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4.峨邊彝族自治縣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陳曉波公款報銷個人費用問題。2015年2月至2017年3月,陳曉波用公款報銷聚餐費用和購買禮品費用3553元;以單位無公車為由,將自己的私車用於公務活動,並報銷燃油費和汽車美容費35414元。陳曉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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