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定了
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通行管理措施通告
近日正式發佈
“開四停四”將於7月1日開始實施
實施後第一個月為執法過渡期
以便市民熟悉該管理措施
一分鐘讀懂管理措施
管理措施主要內容
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含臨時號牌車輛)駛入管控區域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自然日,下同),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簡稱“開四停四”管理措施。
“開四停四”管控區域
廣州市大觀路(廣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東圃大橋段,不含)、珠江水道(東圃大橋至長洲島至丫髻沙大橋至廣和大橋段,海珠區南面、長洲島和番禺區北面、海珠區和白雲區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東面),鴉崗大道(不含)、華南快速幹線三期(鴉崗大道至春崗立交段,不含)、華南快速幹線三期輔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廣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華南快速幹線二期(春崗立交段至廣汕路段,不含)、廣汕路(大觀路至華南快速幹線段,不含)合圍的區域,以及進入上述區域的洛溪大橋、鶴洞大橋、洲頭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橋東橋、金沙洲大橋。
不實施“開四停四”管理措施的日期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中國共產黨廣東省代表大會期間
中國共產黨廣東省委員會全體會議期間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會議期間
舉辦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期間
即在上述時間內
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在管控區域內可正常通行
即無論行駛或停駛
均按停駛時間計算
違反管理措施如何計算和處罰
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在管控區域最長可連續行駛4天,行駛4天后,如果還想在管控區域內行駛,必須停駛4天以上,如果沒有停駛、或停駛時間不足4天就在管控區域內行駛,該車就違反了管理措施。
對於違反管理措施的行為,將按產生違法行為的自然日數量計算其違法行為次數,每輛車每個自然日處罰1次。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每次處200元罰款,並記3分。
7成
市民支持
廣泛聽取民意 10天徵求意見
7成市民支持並建議完善措施
4月17日至26日徵求公眾意見10天期間
收到市民意見3800多條
支持並建議完善措施的意見佔比約7成
不建議採取管控措施的意見佔比約2成
3條
修改意見
廣泛聽取民意 10天徵求意見
採納了3條意見,進行優化完善
1
優化管控區域邊界路段。
考慮到同泰路東行將進入管控區域內部,為便於通行同泰路的車輛繞行駛離管控區域,將與同泰路相連的廣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也列為不受管控的路段。
2
完善不受“開四停四”管理措施管控車輛類型。
針對市民建議考慮接送學生上學的外地校車上路意見,為保障跨市接送學生的非廣州市籍校車正常行駛,將非廣州市籍校車列入不受“開四停四”管理措施管控的車輛類型中,並設置了“持校車標牌且標牌路線行經本市行政區域”的條件進行嚴格把關。
3
完善法定節日的表述。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2013年修訂)》第二條“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的表述,將《通告》中“法定節日”的表述修改完善為“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權威解讀
一
哪些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不適用“開四停四”管理措施的規定?
1 | 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
2 | 持道路運輸證件的客運車輛(不含租賃中小客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 |
3 | 持校車標牌且標牌路線行經本市行政區域的非廣州市籍校車,港澳號牌、使領館號牌車輛。 |
4 | 符合條件並在廣州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了預約登記的車輛。 |
二
當市民因緊急醫療搶險等特殊情況而違反了管理措施,怎麼處理?
考慮到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因急診就醫、搶險、高考、奔喪等緊急特殊情況違反“開四停四”管理措施通行的,可向廣州交警提出陳述和申辯,核實情況後按有關規定辦理。
三
哪些類型的車輛可申請辦理預約登記?
1 | 政務類。 外地政府駐穗辦因公務需要長期頻繁在管控區域行駛的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 |
2 | 商務類。 重點企業因商務需要長期頻繁在管控區域行駛的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 |
3 | 相鄰城市跨市通勤類。 在外地市居住在廣州工作、名下沒有廣州市籍中小客車,且不具備廣州市中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資格,需長期頻繁在管控區域行駛的個人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 |
四
3類車輛預約登記的渠道,辦理申請日期、登記成功後的有效期?
1 | 政務類。 由廣州市協作辦公室收集資料(無需網上提交資料),審核通過後的車輛有效期為一年(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
2 | 商務類。 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接受網上申請。 網上車管所網址:http://www.gzjd.gov.cn/cgs/html/hall 以後每年受理申請時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 審核通過後的車輛有效期為一年(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
3 | 相鄰城市跨市通勤類。 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接受網上申請。一次性辦理,此後不再受理。 審核通過後的車輛有效期為兩年(至2020年6月30日)。 |
五
如何查詢預約登記申請是否獲得通過?
1 | 政務類。 由廣州市協作辦公室告知相關單位審核情況。 |
2 | 商務類。 申請企業可在2018年7月31日以後自行登錄網上申請平臺查詢申請是否獲得通過。以後每年查詢起始時間為6月28日。 |
3 | 相鄰城市跨市通勤類。 申請人可在2018年7月31日以後自行登錄網上申請平臺查詢申請是否獲得通過。 |
六
符合條件的商務類重點企業可辦理預約登記的數量?
1 | 廣州市政府認定的總部企業可申請3輛車。 |
2 | 由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入庫的 製造業骨幹企業和上一年度納稅額超過2000萬元的“兩高四新”企業可申請2輛車。 |
3 | 廣州市商務委員會認定為新引進的重點企業可申請2輛車。 |
4 | 其他企業:向廣州市政府納稅達到5000萬元的,可申請1輛車;向廣州市政府納稅達到1億元以上的,可申請2輛車。 |
溫馨提醒
通告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有效期五年
為方便商務類企業和市民申請預約登記
預約登記工作將依託信息化系統
通過互聯網系統完成預約登記
符合條件的相關單位和個人
可通過網上車管所或手機客戶端填報信息
辦理流程與《通告》同步在廣州金盾網掛網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接受預約登記
來源 | 廣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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