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在寧夏大學巡迴開庭

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在宁夏大学巡回开庭

6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在寧夏大學政法學院模擬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上訴人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肅省分公司與上訴人中海華北物流有限公司、原審被告平羅縣鑫晟煤製品有限公司、翟永剛、王治超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一案。這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成立以來,首次在寧夏高校巡迴開庭審理案件,寧夏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寧夏法學教育界代表和寧夏大學師生共計300餘人旁聽了庭審。

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在宁夏大学巡回开庭

第六巡回法庭主審法官崔曉琳擔任審判長,與主審法官馮文生、王雲飛共同組成合議庭。為保證庭審效果,合議庭在庭前對案件材料進行了充分的閱讀和了解。庭審中,合議庭充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準確歸納各方當事人的爭議焦點,適時引導各方當事人圍繞著案件事實及法律適用進行辯論,充分聽取各方當事人的意見和理由,整個過程節奏明快、重點突出。

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在宁夏大学巡回开庭

“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通過庭審進校園活動,為寧大的法科學子實實在在地上了一堂生動、規範的審判實務課程,強化了同學們對訴訟實踐的感性認知,深化了對法律專業知識的理性認識。”寧夏大學法學學科負責人戴新毅教授說。庭審結束後,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法官與旁聽師生代表就庭審進校園及加強庭校合作進行了座談。座談中,第六巡回法庭法官從法院機構設置、工作機制、深化與巡迴區院校合作等方面做了詳細介紹。

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在宁夏大学巡回开庭

據悉,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與巡迴區高校已經建立了雙向交流合作機制,共同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和保障。寧夏大學作為巡迴區七所高校代表之一,於2017年5月與第六巡回法庭簽訂了合作協議,搭建案例教學、司法大數據分析、專題研討、教育培訓的平臺,積極推動法學教學科研與司法實踐有效對接。寧夏大學與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進行合作,引入西北地區最優質的法學實踐教學資源,對於寧夏大學“雙一流”建設具有重大意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