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區、炎陵縣通報5起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例

近日,石峰區、炎陵縣紀委監委分別通報了2起黨員幹部酒駕、醉駕典型案例,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石峰區

石峰區、炎陵縣通報5起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例

一、株洲循環經濟資源經營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助理陳長根案

2016年5月25日20時許,陳長根酒後駕駛機動車途經田心立交橋時,被正在田心立交南口執勤的雲龍示範區交警大隊民警抓獲。當時對他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進行檢測,其結果為99 MG/100ML,為醉酒駕車。2016年8月31日荷塘區人民檢察院以陳長根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具有如實交代自己犯罪事實的情節,決定對陳長根不起訴。2016年11月,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給予陳長根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2017年12月,中共株洲市循環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給予陳長根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

二、石峰區銅塘灣街道清竹社區綜治專幹劉自明案

2016年11月29日晚20時,劉自明酒後駕駛小型轎車,沿株洲大道由南往北行駛至東湖立交橋下路段,被株洲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天元大隊民警查獲,經酒精呼氣檢測和血檢,劉自明被確定有醉酒危險駕駛機動車的行為。2017年3月13日,劉自明被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四個月,宣告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四千元的刑事處罰。2017年9月銅塘灣街道黨工委給予

劉自明開除黨籍處分

炎陵縣

石峰區、炎陵縣通報5起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例

一、沔渡鎮政府劉利輝、尹明虛構相關人員下鄉扶貧、結對幫扶天數,超範圍發放下鄉伙食補助的問題

2018年2月,劉利輝、尹明虛構未參與結對幫扶的沔渡派出所所長譚遠強和另三名幹警下鄉扶貧、結對幫扶天數,超過規定範圍發放下鄉伙食補助21250元。沔渡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劉利輝系該違紀行為的決策者和參與人,沔渡鎮村鎮規劃辦主任尹明系該違紀行為的直接經手人。2018年5月,劉利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尹明受到行政警告處分。沔渡鎮財政所所長因審核把關不嚴,受到批評教育;違規領取下鄉伙食補助的沔渡派出所所長譚遠強由縣公安局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其餘三名幹警均由縣公安局進行批評教育;涉案款均已由沔渡鎮政府追繳。

二、縣經科商糧局原主任科員霍霖違規承包農田水利建設工程且將工程違法整體轉包問題

2016年6月下村鄉大橫溪村確定新修下洞組河壩、水渠工程(該工程為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財政獎補資金項目),8月,霍霖從大橫溪村支部書記黃仁松處承包到該工程,並以其哥哥霍某某的名義與黃仁松達成口頭承包協議,之後將該工程整體轉包給他人。轉包過程中,霍霖獲利43202.56元。2018年5月11日,霍霖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違紀所得全額返還大橫溪村,用於下洞組河壩、水渠工程維修整改。大橫溪村支部書記黃仁松、時任村主任羅仁牛在驗收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由下村鄉黨委進行立案審查

三、水口鎮水口村黨總支書記郭兆林截留專項扶貧資金用於村務開支問題

2014年6月,水口鎮水口村在縣財政局爭取到3萬元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用於月灣背河堤工程建設。水口村時任村主任郭兆林(主持水口村全面工作)在未經村集體討論的情況下自行承建該工程。2014年8月該工程完工,實際花費2萬元。為將資金順利報賬,郭兆林請他人制作一份3萬元的工程預算單,並自行製作一份3萬元的虛假工程驗收單、結算單等資料,最終採取虛假資料報賬的方式,報銷工程款3萬元,其中多報銷的1萬元資金用於村務開支。2018年4月26日,

郭兆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石峰區、炎陵縣通報5起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例

來源/清風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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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區、炎陵縣通報5起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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