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检察院以实际行动确保办案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昌宁县检察院以实际行动确保办案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2017年以来,昌宁县检察院反贪局牢牢把握反腐倡廉新形势,以强烈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落实中央、省市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截至2017年8月,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12人,与去年同期5件10人相比,件数上升20%,人数上升20%;所立办案件均为20万元以上的大案,大案率为100%,为国家和人民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主动担当,积极作为

该院反贪局妥善处理好“改革”与“办案”的关系,做到无论体制如何改革、岗位如何变换,始终不忘自身职责使命,始终以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惠农扶贫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作为办案目标,以打击征地补偿中的“蝇贪”、“蚁贪”为专项行动,并在该领域查办案件1件7人,奠定了今年办案规模的基础性地位,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以作为赢得了地位,用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始终紧密围绕上级院的决策部署,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早部署、早安排,2016年底就对今年工作进行谋划部署,在消除立案空白后,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加快办案节奏,截止8月份,已立办案件6件12人。另一方面积极将步调统一到市院的专项行动中,在完成市院交办案件线索的同时,不断深挖细查,扩大战果,同时注重办案的协作性,在证据材料调取上也不断加强同相关检察院的协作配合,始终确保案件侦查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昌宁县检察院反贪局突出抓好业务能力建设,在增强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及时补齐短板,不断提升干警的办案能力的同时,不断强化干警的“四个意识”和“两个决不”的要求,积极引导干警拥护和支持监察体制改革,努力减少改革给干警思想和办案带来的不利影响。始终坚持从严治检的总基调,全力打造“政治过硬型”和“业务过硬型”反贪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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