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嶺路附近有“人販子搶小孩”?警方通報來了!有些人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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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公安局南湖分局接到信息後高度重視,立即展開調查。經核查,南寧市公安局南湖分局該路段轄區鳳嶺派出所未接到此事件的群眾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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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闢謠平臺再次提醒: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刑法修正案(九)》第291條中也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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