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發佈辱警言論,結果被“請”進班房15天

終被行拘15天

防城港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發佈辱警言論,結果被“請”進班房15天

經警方調查,嫌疑人禤某因5月12日凌晨在所居住的樓下被公安機關依法盤查不滿,就利用朋友圈宣洩,並配以侮辱性語言中傷執法民警,造成惡劣影響。

5月12日12點,禤某被防城警方依法傳喚。

防城港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發佈辱警言論,結果被“請”進班房15天

禤某對自己在網上辱警的行為供認不諱,也意識到了自己不當言論違反了有關法律,並表示很後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目前,禤某已被防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日。

警方提醒:

維護網絡環境清朗和諧是每個網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網絡無法外之地!人民警察是國家法律的捍衛者和執行者,公然侮辱謾罵人民警察是對人民警察的不尊重,是對法律權威的褻瀆。

請勿衝動逞一時之快而以身試法,任何挑戰法律底線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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