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升及以下新車購置稅政策出爐 明年將按7.5%徵收

1.6升及以下新車購置稅政策出爐 明年將按7.5%徵收

此前經國務院批准,我國出臺了相關優惠政策,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5%的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這意味著2017年購買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車輛購置稅仍可享受減按7.5%的優惠稅率,2018年以後將恢復車輛購置稅10%的正常稅率。

以一輛國產售價為15萬元的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為例,在2016年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稅時,繳納的車輛購置稅為15萬元÷(1+17%)×5%=6410.26元(其中15萬元中含有17%的增值稅,計算車輛購置稅時是不含增值稅的車價,下同);

在2017年按照減按7.5%徵收車輛購置稅時,繳納的車輛購置稅為15萬元÷(1+17%)×7.5%=9615.38元。

到2018年1月1日起,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同樣價錢的車到時再購買的話,相應要繳納的車輛購置稅則增加到12820.51元。

此次財政部、國稅局聯合發佈的《關於減徵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所稱乘用車,是指在設計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於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含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的汽車。具體分為四種情況,即國產轎車、國產專用乘用車、其他國產乘用車和進口乘用車。

所謂國產轎車,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車輛型號的第一位數字,下同)為“7”,“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

國產專用乘用車是指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為“5”,“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額定載質量(kg)”項小於額定載客人數和65kg的乘積。

其他國產乘用車是指合格證中“車輛型號”項的車輛類型代號為“6”,“排量和功率(ml/kw)”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額定載客(人)”項不超過9人。

對於進口乘用車,需要參照國產同類車型技術參數認定。

《通知》明確規定:乘用車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政策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免徵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號)執行。

據國稅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徵收車輛購置稅,是以購車發票的開具日期為準,凡是發票日期在12月31日(含)以內的,都會享受到車購稅減半優惠政策。即使是2017年1月份去申報納稅,只要發票日期為今年12月31日以內,依然會享受到減按5%的優惠政策。“車購稅申報納稅的期限為60天,從發票開具日期開始算,60天內到國稅部門納稅,都是可以的。”

不過,由於目前處於汽車銷售旺季,消費者看中的車型有可能出現短缺,而4S店承諾的車輛到貨時間不一定靠譜,若想搭乘車輛購置稅減按5%優惠的末班車,還是應趁早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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