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強要求清政府土地簽訂一百年,清政府誓死籤99年,原因為何?

完美life

1860年之前,清政府不知道世界大勢,也不清楚西方人所建立的新的世界遊戲規則,所以很多事情都被列強牽著鼻子走,列強也因為清王朝的統治者不瞭解國際規則,因而採取了欺騙等手段,誘使清王朝的統治者就範。比如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天津條約》就是在英國人的恐嚇和欺騙下籤訂的。治外法權也是在鴉片戰爭後喪失的,不過當時的清政府一點都不以為意,甚至認為治外法權的喪失對於清王朝來說未必是壞事,至少不用再跟外國洋人打交道了。

不過第二次鴉片戰爭後,清王朝開始主動融入世界。不僅接受了西方國家的公使駐京,而且還向海外派出留學生和公使,所以對於西方國家和西方社會開始有新的瞭解和認知。因此,在熟悉了一些西方規則後,再度與西方列強打交道時清政府就開始變得謹慎。比如對於列強所要求的租借土地一百年的要求,清政府就予以拒絕。

清政府之所以要拒絕列強100年的租期要求實際上是清政府在當時已經知道了西方列強在背後所隱藏的目的,在西方有一個不成文的慣例,就是租借土地滿100年後,就成為事實佔領,沒有必要再還給被租借國,所以清政府無論如何都要爭取99年的租期,比如廣州、膠州灣、香港新界的租期都是99年,就是這樣一個道理。德國人曾經堅持要租借膠州灣100年,但是當時的清朝負責外交的總理衙門不同意,只同意99年的租期,所以最終膠州灣的租期還是定在了99年。

不過事實上有的地方沒有到100年就被收回了,比如廣州灣和膠州灣,只有香港是的確到了99年才被收回。


青年史學家


回答這個問題,就不得不翻開中那段令中華兒女義憤填膺、有切膚之痛的屈辱歷史。



在清朝末期,中國倍受西方列強的侵辱,許多中國土地都變成了西方國家的租界,不過這些租界最多也就是99年,沒有一個是100年的,這確實讓人感到有點奇怪。


據說,西方列強是要籤100年條貫的,但清政府為此據理力爭,別看就差1年,那都是很不容易得來的,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一、列強欺人太甚,妄想佔為己有。


鴉片戰爭之後,列強紛紛湧入中國,欲要瓜分這個古老的富庶國家。


當時中國各地出現了大大小小的租界,西方的列強們本來是想跟清政府簽訂100年條約的,這其實是列強想要永遠佔為己有的隱諱說辭。


因為當時,國際上有一個規定,說是租借出去的土地,如果100年都沒收回來,那麼這塊土地就永遠屬於租借方所有了。


西方國家認為中國政府好欺負,以為中國政府愚昧無知,不知道這條國際慣例,因此,為了把中國土地永久的變為自己的,就想在租借年限上動歪腦筋。



二、識破陰謀詭計,據理力爭一年。


以慈禧為首的清廷雖然昏庸,但是也知道此事的嚴重性,識破了西方列強的陰謀詭計,無論如何,也要爭回一年,所以誓死不敢籤100年,為的就是等將來能夠將租出去的土地全部給收回來。


第一個就是1889年,清政府與英國簽訂了相關條約,將香港新界租給英國99年;


再一個就是1898年,清政府和德國簽訂的《膠澳租界條約》,德國租借膠州灣四周百里,為期100年,經過多次談判,改為99年。


當時被清政府割出去的還有澳門、臺灣、威海衛、九龍、廣州灣、旅順大連等地,聞一多用娘割捨了七個兒子的比喻創作了《七子之歌》,其中《七子之歌-澳門》還在1999年春節聯歡晚會上演唱過。


當時的清朝政府,除了被迫簽訂土地割讓協約,增加通商口岸,允許設立大使館,還有租期為99年的條約。


雖然,晚清年間是中國歷史上最恥辱的一個時期,不過清政府的這番舉動,還是令人有些欣慰的,否則的話滿清政府就只能永遠被後人唾棄了。



三、中國日益強大,租借逐個收復。


但是,很多列強在中國的租界沒有撐過99年。原因主要有兩個:


一個是因為租到以後,只能經營或者居住,必須遵守中國法律,和租房差不多,還要往裡添置物產,房子本身又挪不走,西方列強見這招並不合適,以後也不再用租借的方法了。


再一個是因為世界並不太平。


1914年7月28日爆發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西方列強的勢力大減,列強們把中國租界內的人手撤走了很多;


在1931年9月18日,日本又發動了侵華戰爭,長達15年之久,所以,很多租界又被日本佔領了;


這期間的1939年9月1日,又爆發了歐洲第二次世界大戰,西方列強的勢力又被砍磨了大半。


所以,在抗日戰爭結束後,租界土地就慢慢的回到了祖國母親的懷抱。


香港和澳門因為並不是處於中國的內部,所以一直平平靜靜的度過了99年,直到條約快要結束時才被中國收復回來的。


其實,香港還有一段曲折的歷史,英國雖與清政府簽了租借99年條約,但還不滿足,又威脅清政府簽訂了將香港割讓給英國的不平等條約,所以,當時就等於徹底將香港讓給了英國。


中國偉大領袖毛主席在渡長江時,當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炮火擊中英國的紫石英號艦艇的那一刻,毛主席說:“所有的不平等條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律不認可。”



這一刻,預示著:中國百年屈辱一去不復返了,中國民族千萬兒女終於可以揚眉吐氣了!


從列強被一點點趕出中國,國家的領土一個個被收回的一段段歷史,可以見證,我們的國家越來越強大了。


這也讓我們明白了一個道理,無論對於一個人、一個家庭、一個集體,還是一個國家來說,不斷的增強實力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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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個問題也可以看出來,清政府雖然弱弱無能,只能被動挨打,可是最起碼頭腦是清醒的,別看一百年和九十九年只相差一年,可是實際上卻是天壤之比,相差一年,實際上那可就是相差萬年了。

晚清的歷史也可以說是中華民族的屈辱史,那段歷史可謂是每個中華兒女心中的痛,稍微瞭解點歷史的都知道,中國在當時割了不少的地給了西方列強。如果有細心的人會發現,中國被割讓的土地,所有條約上的時間都寫著是九十九年,因此有些人就好奇了,反正地都割了,九十九年和一百年有啥區別,列強要一百年那就籤一百年唄。

在當時國際上規定,如果一個國家佔領了一個地方一百年,那麼這個國家就對這個地方有著絕對的擁有權,換句話說如果清政府簽訂了一百年的條約,就意味著這些土地就一直是人家的了,超過一百年沒有收回就永遠都不能收回了。這也是為什麼在九七年中國非常強勢的要收回香港。

清政府和列強簽訂瞭如此多的不平等條約,其實都是有討價還價的,有人罵清政府無能,實際上那個時候清朝和西方列強差距太大了,為了保全自己,只有委曲求全,而這個條約簽訂的年數也是和列強爭吵了很長時間,可以說是誓死只籤99年。

試想一下,如果清政府真的簽了一百年,那麼現在很多地方都是大問題,對方真的要是不還,那恐怕就要通過戰爭來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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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後就要捱打!這是比國際法更有效力的國際法則!有人說租借100年以上,領土就要自動歸屬佔領國是國際法規定,其實沒有這個規定,最多是國際慣例,根本上還是要看國力對比。

清政府第一次簽訂租借條約是1897年,被迫把膠州灣租借給德國,在此之前的都是割讓,比如《南京條約》中就是割讓香港島,把香港島徹底給了英國政府。

1897年11月,德國藉口兩個教士在山東鉅野被殺,派艦隊強佔膠州灣(真是不講理,在內陸被殺,你佔海灣幹嘛),清政府被外國人打怕了,不敢硬碰硬,只好和對方談判。

德國駐華公使海靖提出關於租借膠州灣等六條要約,要命的有兩條,一是把膠州灣四周百里租借給德國100年;二是自膠州至濟南的鐵路由德國修建,但路旁百里的礦山要歸德國開採。

總理衙門一聽100年老長了,只好低三下氣哀求對方讓一點,海靖看中國著實可憐,“大發慈悲”地說:“那就讓你1年,租借99年,其他條件堅決不許,否則立即出兵佔領東三省。”

滿清朝廷好歹砍了1年的價格,長噓一口氣,但後來他們才聽說國際上有一個慣例叫“事實佔領”,就是說一個國家佔據或租借另一個國家的領土,如果超過100年對方仍然沒能討回去,這塊領土就成為佔領國的領土了。

總理衙門一聽,差點上了洋鬼子的當,成了千古民族罪人!於

是在那以後,英國租借九龍,法國租借廣州灣,英國租借威海衛等等時,總理衙門長了心眼,堅持以德國租借膠州灣作標準,無論如何不能多於99年。

其實這個100年的國際慣例是否真正執行,關鍵還在於雙方國力對比。歐美列強考慮到滿清朝廷腐敗透頂,中國國力貧弱,即便99年以後也沒有能力收回,到時再續租也是一樣,於是就沒有強迫滿清朝廷必須簽訂100年的租借協議。

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歐美列強遠遠沒有想到,腐朽透頂的滿清政府統治堅持了不到20年就被革命推翻,又30年後,新中國成立,中國越來越強大,不斷在努力收回被租借的領土,他們之前打的如意算盤徹底落空,只能乖乖履行99年的租借協議,到期後終結租借協議,由中國恢復行使主權。


狄飛驚

99年和100年,前後只差一年,為什麼清政府打死不同意簽訂100年,費勁心機的只同意簽訂99年?


一、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先來看一組數據:

香港新界,1898年中英簽署條約,租借龍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方。1997年被中央政府收回,為期99年。

德國強行租借膠州灣,清政府打死不同意德國所說的100年,硬是將租賃期限縮短為99年。

廣州灣,1899年中法簽訂《廣州灣租借條約》,租借時間99年。

不僅是中國,就連欺負我們的英國也同樣如此。

1940年英美簽訂“驅逐艦換基地”協議,美國以驅逐艦50艘英國在西大西洋和加勒比海上的8個海空軍基地99年的權利。

二、

看到這裡不難發現,國際上的土地租賃最多是99年,離100年只相差1年。但你可別小看這1年,多了這一年差別可就大了。為什麼呢?原來這和國際慣例有關係。


國際慣例中描述到:土地的租借期限最長為99年。如果一國領土被他國租借100年仍未贖回或者被歸還,那麼按照國際法慣例這一領土就永遠屬於該國。


99年還是自己的領土,多那1年那可就成了別人的領土了,而且是合法領土。

所以說,饒是腐朽不堪的清朝統治者也不敢將土地對外租借100年的時間,最多也只是99年,不然可就成為了國家的千古罪人了。


奇點歷史

本來不想回答這個問題,看到一堆“胡說八道”的解答後,覺得還是極有必要澄清一下:所謂“佔領滿100年的土地就可以形成事實佔領”這樣的國際慣例,根本就是子虛烏有!

沒有任何一次國際性的會議通過過這樣的決議,即使有,中國絕對從未承認過這樣的國際慣例!

以香港為例:香港是是1842年就割給英國的,如果套用這樣的國際慣例,那麼1997年香港迴歸,香港在英國人手裡已經150多年了。

如果承認有所謂的狗屁國際慣例,那麼我們恢復香港主權難道還違反國際慣例了?

所以,千萬不能腦子裡裝著這樣一知半解的錯誤認識,還自以為是地覺得自己懂“國際慣例”。

再回到提問本身。

列強與清朝籤的第一個規定99年期限的條約,是1897年德國人強租膠州灣時約定的

晚清時,列強與清朝簽訂了很多條約,但除了俄羅斯和日本,其他列強基本上都直接提出割地的要求。英國人佔香港、葡萄牙人佔澳門,都是租借性質。

為什麼只有日本和俄羅斯會提出割地要求,道理其實很簡單:因為這兩個國家與我們領土接壤。

所以,不管是過去,還是現在或將來,都要最先警惕這兩個國家!


特權可以用,銀子可以運走,唯獨土地沒法帶走。

所以,歐美列強會想要勢力範圍,但不會提出強行割地的要求。

但德國人為什麼又突然要提出個100年租期呢?

這和德國國內情況有關,因為在列強中德國來的最晚,等它來中國時,美英法俄日基本上佈局完成了勢力範圍劃分的佈局。

任何一個圈子,新入局者想取得發言權,就必須攪局,重新制定規則。


所以到1897年,德國傳教士在山東被義和團所殺——再見義和團,我又忍不住要再多說幾句:

義和團殺了一個德國傳教士,腦殘的“愛清粉”一定會覺得很解氣,殺洋人了啊。

但如果再看看後果呢——德國以此為藉口,出兵強佔了膠州灣,並要求清政府將膠州灣“租借”給德國100年!


為什麼德國人提出來要佔100年?

因為他內心裡是想一直佔有這個地方的,但他不能這麼說。

他要這麼說了,其他列強不幹了,所以他就說要租100年。

其實對一代人來說,租100年和永久強佔,根本沒有實質性區別嘛。

清朝當時已經有了總理衙門,專門處理對外事宜了。雖然不平等條約幾乎年年籤,但這個100年租期,卻是個全新問題。

兩邊就開始不停地討價還價了,最後總理衙門這邊幾乎是哀求了:如果你說100年就100年,我這邊不好交待啊,這樣吧,你就象徵性地讓一點,好不好?

這種情形,我們中國人應該都熟悉,和批發市場買東西討價還價一個樣。

不要以為那些重大歷史事件有多嚴肅謹慎,其實都是小孩子過家家的事。

人世間除了生死,沒有第二件嚴肅的事。


話說到這份上,德國人最後讓了1年,變成了99年。

而在我看來,這99年,甚至比100年更恥辱。

人家根本就是拿你當SB耍的嘛,99年和100年,有多大區別嗎?

事實上也確實沒區別,1919年一戰德國戰敗後就把膠州灣吐出來了,但很不幸,又被日本人接管了,從而成了“五四運動”的導火線。

等到這個“先河”一開,法、英等國就突然醒悟過來了:我們原先簽的條約上,沒有租期。萬一清政府哪天有實力反悔了,隨時就可以收回。

於是立刻紛紛跟進了,其中英國就趕緊和清政府補充簽訂了《展拓香港界址條約》,約定的租期也是99年,從1898年到1997年,正好滿99年。

這便是我們於1997年恢復行使香港主權的法理依據。

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們還要感謝德國人,因為如果沒有德國人提100年租期的話,便沒有這99年租期的約定。

那麼,我們後來恢復對香港、澳門主權,就會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說這麼多,其實就一點:

國與國之間,那有什麼國際慣例,只有實力和權謀。


風談天下

一個政府成立100年,世界就得承認他。這叫做"時效取得",這是有前提的,如不受干擾(爭議和反制),國際間無異議等等。以當時清廷的實力是無法進行爭議和反制的,如果沒有反制,那麼所在合約土地的“臨時政府”也就順理成章的被承認了。不想扯些沒用的,回答的簡單點,希望能喜歡!


炮轟小土豆

割讓領土所籤的條約,99年和100年是有根本區別的,通俗的說,簽訂99年的條約,99年後這塊領土還是你的,簽訂100年的條約,100年後這塊領土的主權歸誰只有天知道了。


是這樣的,在國際上有慣例,或者說公認的侵佔原則,一個國家有效控制一片土地100年以上,那麼,這塊土地的主權便歸這個國家所有。

所以,儘管晚清政府昏聵,然而在和洋人打交道這麼多年,這點道理應該還是知道的,清朝不缺人才,缺的是領導集團的作為,晚清朝廷是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和洋人簽訂100年的領土租界條約的!


1898年中英簽訂條約,中國割讓香港(並非現在意義上的香港)給英國,1997年中國收回香港,為期99年。當然了,中國能夠按照條約收回香港,不是因為條約上的字,更大的原因是解放軍的槍,國家強大條約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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潁州小史官

贊同紅雨說歷史的回答,其他什麼按照國際慣例,到了100年的都要歸對方國家所有,完全是不知道從哪裡聽來的消息,不值一聽。

需要補充的是,租約的時間和是不是歸於租借國完全沒有必然聯繫。

先來看上海租界,上海租借的正式形成是1845年,名義上民國收回上海租借是在1942年,這並非是因為快到一百年所以英美把上海租界返還了,而是因為日本對美宣戰後,歐美國家才不得不把租界還給民國的,否則,上海租界的租期肯定是超過100年了,這是不是就是說1945年以後,上海的租界就永遠被法國和英國所有了呢?這顯然不是事實。

再看美國租界的古巴關塔那摩,籤的是無期限租約,也就是說美國可以無限期租用關塔那摩下去,可是現在國際社會和美國自己都是不承認關塔那摩這塊地方是歸屬於美國的,都會說古巴關塔那摩。


老秦來煮歷史百味

這個就不要表揚了,畢竟是屈辱的歷史,只要國家強盛一千年也能要回來,比如海參崴。按照西方傳統什麼九九年與一百年。只要中國強大。整個西方所有國家說是中國的也行不就是叢林法則嗎?你能在我弱的時候割讓我的領土。



我為什麼不能在我強大的時候去戰領你的整個國家的呢?不行我強大的時候隨時隨刻可以制裁你讓你的國家沒有辦法與世界經貿合作讓你偏緣化到你的國家吃飯都成問題。這個世界上從來都是叢林法則。什麼時候見過羊吃老虎㞾呢?所以老虎吃羊是天經地義要不怎麼會有羊落虎口呢?

你看看現在的美國想打誰就打誰還說弱國危脅論危害世界和平(南聯盟,阿富汗,伊拉克,利比里亞,現在的敘利亞。)明明是美國危害世界和平結果美國控制話語權給別的弱國亂貼標籤。這不是叢林法則是什麼呢?這個世界只要有美國強大的時候就別想有什麼公平正義道理可講。其實籤多久沒所謂,國土變異是隨國力變動的,中共使中國強大了所有永久的不永久的土地割讓,租借(除俄羅斯)的都通過實力收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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