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司法局和“公安局”有區別嗎?司法局的人也能‘配槍’!

公安局:是治安維護社會管理機關,就是我們平常見的公安局和派出所。公安是各級政府組成機關,某縣公安局是該縣政府的一個部門,受縣政府領導(同時也受上一級公安領導)。

解讀:司法局和“公安局”有區別嗎?司法局的人也能‘配槍’!

除刑事案件外,公安局還負責戶籍,治安管理(行政違法行為處罰),外國人管理,出入境管理網絡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機動車輛管理)等等。

解讀:司法局和“公安局”有區別嗎?司法局的人也能‘配槍’!

司法局:是司法行政管理機關,屬於各級政府組成部門,受政府領導,這一點和公安局一樣。一般就是勞教少管,監獄,法律援助,律師管理等等。

1.單位性質均屬行政機關,人員身份性質大部分是公務員〈但也有部分是事業或工勤編制,即技術人員或工人〉。2.工作性質、內容有很大區別:

解讀:司法局和“公安局”有區別嗎?司法局的人也能‘配槍’!

司法局:主要管律師、公證、法制宣傳、人民調解等事項。公安局:主要管社會治安、交通、戶籍、案件偵破等事項。

3.人員具體身份有很大區別:司法局人員過去均可定司法警察身份,現除監獄系統人員〈省司法廳下屬監獄局系統所屬人員〉外,均不是警察,不配武器,無人身強制權力〈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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