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省審計廳紀檢組積極行動 認真落實馮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

省紀委《關於落實馮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建議實施方案的任務分工》印發後,駐省審計廳紀檢組在抓好自身貫徹落實的同時,採取有效措施協助督促廳黨組積極推進“以案促改”工作。

一是制定具體貫徹落實措施。及時印發駐廳紀檢組關於落實《省紀委對馮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建議實施方案任務分工》的相關整改落實措施,明確了時間、任務、責任三落實的24項具體整改措施和要求。同時還督促審計廳黨組結合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制定整改落實措施28項,並將各項任務措施落實完成情況與駐在部門年度目標任務考核、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監督考核相掛鉤,確保各項整改落實措施務實、見效。

二是集中開展扶貧資金審計。督促審計廳貫徹省委的決策部署,集中兩個月時間開展扶貧審計工作。審計廳黨組高站位、嚴要求,迅速行動,組織組織全省省、市、縣審計機關500餘名審計人員,成立100個審計組,對我省56個國家級貧困縣、40個有扶貧任務的縣(區)扶貧資金進行全面跟蹤審計,有效發揮審計監督作用,推進黨和國家扶貧政策在陝西的有效落實。為保證審計質量,廳領導班子成員每人包抓一個市,通過聽取彙報、現場檢查等方式開展專項督導檢查

三是強化扶貧問題線索移交。印發了《駐省審計廳紀檢組關於加強審計業務監督做好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對審計發現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建設方面違規違紀問題線索作出具體規定,明確了統計範圍、統計口徑、報送時限和報送方式。駐廳紀檢組還確定一副組長具體承辦這項工作,注重加強與廳業務牽頭處室即時溝通聯繫,確保項工作持續推進。

四是組織作風紀律學習整頓。利用一個月的時間,開展作風紀律學習整頓,集中學習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實施辦法以及審計機關相關工作紀律。駐廳紀檢組完善相關監督制度,先後制定印發了省審計廳處以上領導幹部重要事項向紀檢組報備制度和嚴禁廳機關幹部職工違規插手干預審計工作的規定,嚴格執行干預審計工作行為登記報告制度。明確了具體報備的事項、內容、程序和要求,對審計工作中遇到請託、說情或干預審計工作行為作出禁止性規定,明確了處罰處理措施。

五是規範社會中介機構管理。駐廳紀檢組召集參與審計工作的部分社會中介機構負責人,組成召開提醒座談會,認真聽取社會中介機構在參與審計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及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的工作意見建議。駐廳紀檢組從規範中介機構與審計機關的工作關係,保持既“親”又“清”的新型政商關係對與會人員進行了提醒談話。並將反饋意見通報廳黨組,要求廳主管處室根進一步改進工作,完善工作制度,規範中介機構管理。(駐省審計廳紀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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