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是纳税人:纳税人,关于知情权的问题你要知道!

人人都是纳税人:纳税人,关于知情权的问题你要知道!


写在前面:

随着时代进步、改革推进、法律修订,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仅在内涵上不断发展变化,更是在落实上“还责还权于纳税人”。学懂弄通纳税人权利,是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人依法治税的根基所在。“放管服”改革以来,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自主自由地行使自己的了解税法、享受优惠、维护权益等权利在快速回归。但是,仍然有很大一部分的纳税人、税务人没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清楚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不适应快速变化的环境,对权利的内涵、法律的规定、行使的要求不清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纳税人权利的有效行使。

知情权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最重要的一项基本权利。《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在《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1号)中,知情权排在所有14项权利的第一位。

您有权向我们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包括: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办理税收事项的时间、方式、步骤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应纳税额核定及其他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和计算方法;与我们在纳税、处罚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您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济途径及需要满足的条件。

其1:纳税人可知的、要知的、能知的是什么情?

一般来说,知情权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知情权。二是涉税事项申办、办理知情权。三是涉税执法事项知情权。四是法律救济途径知情权。

税收法律法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卷帙浩繁,不仅多,而且繁杂。不说之前的税收法律法规,就算自2014年以来至今,《立法法》、《慈善法》《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行政诉讼法》《民法总则》、《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的修订;放管服、营改增、减税减负等众多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外,企业的经济活动中,还有很多与现行税法体系没有明确的事项,都是每个纳税人需要知情的重要内容。

随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深入,经过多年的调整、取消,税收行政审批事项也由原先的数量众多到目前仅有七项行政许可和少数困难性减免,纳税人涉税事项的申办、办理,正在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还在进一步地简并优化。“互联网+税务”、“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推进,网上办税、手机办税、国地税合作等办税手段持续升级,涉税事项的申办、办理也在发生着的巨大变化,一方面要求税务机关在大力拓宽渠道,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让纳税人有更快、更好地应用,一方面需要纳税人主动关注税务动态,及时学习、应用好各项政策和便利措施,让办税更顺畅、办事更快捷、权益更保障。

知情权,不是仅仅了解税法这样简单,还需要纳税人在“知情”的基础抓紧提升自己,快速适应还责还权与纳税人的现代税收管理模式,切实行使好自己的知情权,充分了解涉税执法事项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以及救济途径渠道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2:从哪里知情,如何知情?

但是,知情不是简单地税法收藏,而是需要实实在在的知道。收藏的税法再完整、再齐全,不去学习体会,用足用好,根本就谈不上知情。税法,不仅仅是驳杂繁多,而且专业性强,前后联系、横向联系很多,真的不是一下子就能学会看懂的,需要耐下性子认真细致地学习。

其3:知情权的背后是什么?

纳税人的权利,不仅对应着税务机关的义务,也对等着纳税人的义务。知情权更是如此。它的背影,是税务人的履职和纳税人的履责的双重义务,不仅内涵着税务机关的告知义务、说理制度,还切实对应着纳税人的遵从义务。在当前,税务机关通过各种媒体对外公开的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都是一种告知义务的履行,对于纳税人来说,不论你是不是看到,都会视同告知,都会被视为“应当知道”,知而不行,就会被追责。因此就需要经常关注税法,这不仅是遵从的需要,更是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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